11月26日那天,剛到南京,就接到消息說,新加坡100多名中國籍巴士司機因不滿薪金和福利,而集体請病假。我不禁暗暗為這些中國司機感到擔憂,因為自60年代走上工業化道路以來,新加坡從來就不允許任何形式的怠工或非法罷工,因此對危及其“工業和諧”的外國人,絕不妥協,也絕不手軟。
果然,新加坡人力部很快就把這事件定性為非法罷工,警方也介入調查。
跟著,事態發展一如所料,5名參與行動的中國籍司機被控上法庭,罪名包括非法罷工。另有29名司機被吊銷工作准證,將被遣送回國。還有超過150名司機接獲了書面警告。根據新加坡法律,參與非法罷工,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罰款達2000新元,或坐牢達12個月,或者兩者兼施。
這起引起極大關注的事件,導火線是SMRT公司在7月宣佈加薪的文告中,標有“中國籍司機除外”字樣,令中國籍司機感覺受到國別歧視。據知,那次加薪,新加坡司機加薪最高;馬來西亞籍司機次之,加了275新元並有相當於1個月薪水的紅利;但中國籍司機只加薪75新元,沒有任何獎金。同工不同酬,加上住宿環境欠佳又投訴無門,郁積已久的不滿和憤怒終於來到了臨界點,一觸即發。
這起風波引起了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的關切,值得一提的是,大使館在幾次的聲明中,都未使用“罷工”這字眼。新加坡人力部第一次發表聲明時,也稱之為“狀況”,不稱“罷工”。新加坡主流媒體開始報導有關事件時也非常謹慎,只說這是“集体請病假”、“拒絕開工”或“曠工”事件,不說“罷工”,直到人力部作出“非法罷工”的定性後,主流媒體上才一致採用了“非法罷工”這四個字。
回國後,從朋友那邊瞭解到,一般的新加坡民眾雖然不完全同意中國籍司機的行動,但大多數人仍對他們抱持同情心態;至於旅居新加坡的中國人或已歸化為新加坡公民的原中國人,則是一片憤憤不平,對“罷工”之言很不以為然,因為在他們看來,這不過是一場合情合理的“維權行動”,但在新加坡的法律下,卻被硬生生地“被罷工”了,這是對中國客工的第二度歧視和傷害。
隨著首名司機認罪並被判監6週,這場風波看似已近結束,但其後續影響,卻引人關注。有新加坡網民表達了對中國客工的同情,認為資方歧視在先,但受罰的卻是只受歧視的客工,未免有“以法欺人”之嫌,這對向來“以法治國”的新加坡,恐會產生“自毀形象”的後果,也可能令新加坡本土人與大陸移民之間的矛盾,因而進一步加深。
■作者:林明華‧《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執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