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作劇並非如一般大眾想像的無傷大雅,不分輕重的胡搞,代價可能是始作俑者難以想像的沉重結局。最近發生的一起惡作劇所導致的悲劇就是很好的例子。
澳洲電台主持人假冒英女王致電醫院查探凱特王妃的病情,結果還真的得逞,並且把彼此的對話公開,因為不察而上當被騙的其中一位醫院女護士,12月7日被發現死在醫院附近一處住所,疑因不堪壓力而自殺。
這起事件被媒體廣泛追蹤報導後,就有病患試探性的問我,醫師會把病患的病情說給不相干的第三者聽嗎?就算不小心說溜了嘴,有必要賠上一條人命這麼大件事嗎?
一般人生病,除非自療,否則必定會到醫院尋求協助,病患和醫師的契約關係在患者掛號排隊等候諮詢時就已經建立,契約的訂定也意味著必須有一套可供雙方依循的法律章條來進行醫療行為的規範及保障,其中經常為人所忽略的就是病患的隱私。
一般社會大眾都會認為保密病情是醫師的問題,其實涉及的是所有提供醫療服務的人員。而醫療人員和其他行業從事者最大的不同,就是患者必須毫無保留的把和病情相關的資訊透露給提供服務的醫療人員,如此才能協助主治醫師快速且精確的掌握患者的病情,提供良好的醫療服務,比如許多與性傳染疾病有關的性生活病史,當中許多都是涉及個人很隱私的日常生活,縱使難以啟口,為了自身的利益,還是得坦白告知,而患者的病情更是除了病史以外更隱私的部份。
對於如此重大涉及人權的病患隱私,就不是你知我也知,大家有默契的彼此認為不可能會泄漏出去的事。因此,在醫學生時期,講師都會透過教導醫學倫理的規範,提醒未來投入醫療行業的我們不要把病患當成“疾病”來治療而已,必須懂得尊重病人的權益,對病人資料負有絕對保密的義務,並且以病患的利益為依歸,這是比本科專業知識更為重要的一門課。醫學院畢業到醫療院所執業時,每位醫師都必須以希波克拉底宣言(Hippocratic Oath)宣誓,裡頭清楚明白的承諾“我將尊重託付於我的秘密,即使在病人死亡之後”,服務的醫療院所亦有義務及責任,把尊重病人、保障其隱私為基本態度和觀念的職場倫理灌輸給所有的工作人員。
同時,醫療法也有明文規定醫療機構及其人員保密義務的條款,不僅醫師,護理人員也有對病患隱私的倫理規範,國際護理協會的護理倫理規範中明定“護理人員應視個人資料為祕密,當在分享這些資料時應慎為判斷”,乃因患者的病情絕對是隱私,也是一種人權,除非患者同意,或涉及司法案件及醫療所需,否則醫療人員絕對負有保密的義務及責任。
明白了患者的病情絕對是隱私,而且也是不容輕易侵犯的人權,就可強烈的感受到女護士被設計,而無意中泄漏出病患隱私給不相干的人之後,所必須承受那種無法形容的自責壓力,這遠比被惡作劇亂稿的羞辱、愧疚來的更為強烈,誰說不可能出人命呢?
然而,此起惡作劇導致的悲劇,最大的爭議點其實還是在於惡質的媒體,為了收視率,“狗仔”的手段已經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程度,女護士的死,無疑給了我們很好深思反省的機會。國內某些傳統報媒、網絡媒體,以及網絡社交群體,為了特定的議題而造謠生非,如果沒有了這反省及深思的意義,代價又何止一條人命而已!
■作者:廖宏強‧旅台醫生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