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飆出大事件,兩幫結怨毆鬥,刀光劍影。結果,上了面子書變成種族糾紛,文字調一調,情緒釀一釀,就釀出滿城風雨,鬧得人心惶惶了。
有一個社群遊戲叫“傳故事”,10個人站成一排,輪流貼耳話。結果,第一個人傳真話,傳到第十個人變假話;畫蛇添足還不打緊,還要繪聲繪影,要儘量把假話繪得比真話還迫真幾倍。又有一句話說的是;假話講了1000遍,傳了一萬人就變真話。
嗯,過去一直找不到形容詞來貼切講述面子書世界裡,那些混雜不齊、真假難分的訊息。這一回找到了。
面子書確有正面的、實用的功能和資訊,但是人比較傾向於八卦,八卦經常攜帶負面內容和元素,而且會讓人越講越起勁,情緒也會隨千變萬化的訊息波動。
這很像一群互不相識在玩“傳故事”。這樣的故事傳到後來,不要說旁觀或是聽故事的,就連排在前端講故事的人,聽到最後的版本時,都會懷疑自己原先傳的那個版本錯了,有時還是挺身糾正所謂的“錯誤”,孰不知越修越錯矣。
因為“傳故事”的本能越來越強,尤其是在面子書這樣的平台,所產生效應有時足以摧毀一個人、一個社區、一個環境,最終引發不可預期的悲劇。
就像雙溪大年飆車族結怨毆鬥,結果傳故事的人傳出的版本,多到傳故事的人自己最後都分不出哪個版本是真的,落得自己也要心慌慌到處去探聽;到底哪個版本較可信?
因此,這個年代的警察,也把“傳故事”當成一個犯罪行為。雙溪大年的個案中,吉打州副總警長凌晨急召新聞發佈會澄清都還無法完全制止“傳故事”遊戲,昨日還要州總警長公佈逮捕36名涉及群毆的飆車族以正視聽,再補上一句:繼續調查,不會放過散播謠言的人。
傳故事也有罪?
這在上個世紀聽起來,肯定是笑話。上一個年代指責某某人犯下“傳故事”罪狀的警察會引起公憤,頗有正義感的組織會群起討伐,負責單位還可能要以一些動作來平息眾怒。
年代不一樣了。要制止網民再玩“傳故事”遊戲,是不是應該從根源做起?比較有效的方法應該是迅速,且透明化公佈可能涉及群眾安全事項的案件。
雙溪大年這一個案,如果警方迅速逮捕涉案者,第一時間公佈詳細、完整的案情包括落網人數,並陳述警方制止事件擴大的方案,相信就可安定民心,傳故事的人也難有作為了。
故事之所以越傳越亂,其中一個原因,是事件越演越烈,激化了愛傳故事的人的想像力。
■作者:陳紹安‧《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吉打州採訪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