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把清大學生陳為廷等人領進立法院,送上發言台,讓他們嚴詞“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指責他“偽善”、“說謊”、“不知悔改”,要他“下台”,引起社會的驚愕與議論。很多人覺得,他們違反倫常,沒有禮貌。
陳為廷起先辯解,“對抗權力,禮貌非最高價值”。但包括清大校長陳力俊在內的“輿論”卻認為,樂見學生關懷社會,參與公共事務,對他們的抗爭行為應予尊重,但他們那些不妥的言詞,有失對人的基本尊重,恐為社會負面示範。
陳為廷最後為他的態度道歉,這是“服善”的表現。但是違反立院議事規則,被大眾指為“傷害立法會尊嚴”、“操弄學生”、“貽害教育”、“借刀殺人”的那些立委,卻未聽到任何人有任何話以解社會之惑。
翻開字典,“服善”的意思是“服膺善言善行”、“佩服、順從別人的長處”。《中庸》讚美顏回說:“回之為人也,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之失矣!”顏回雖貧於資財,但勇於求知。愈虛心向上的人,心胸愈寬大,愈容得下善言善行。
中國最偉大的詩人李白,登黃鶴樓感嘆說:“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顥題詩在上頭。”李白認輸,無損於他中國第一詩人的地位。人能認輸,才能成其偉大。
武則天稱帝,李敬業起兵討伐,“初唐四傑”之一的駱賓王撰〈代李敬業傳檄天下文〉,檄文傳到武氏手上,雖然有辱罵她的字眼,她仍然擊節稱賞,問是誰寫的,告以駱賓王。她感嘆的說,這樣的人才卻淪為“黨外”,是宰相失職啊!
近人服善的例子自也不少,據中央研究院院士何炳棣的回憶,胡適認為毛澤東的詩詞不合音律,但承認他是一位“有力的散文家”。以胡適“文學泰斗”的地位,這話難得。但胡1945年8月寫信勸毛:“宜審察世界形勢,愛惜中國前途……放棄武力,準備為中國建立一個不靠武力的第二政黨。”胡適之言誠佳善,但毛能聽嗎?
大人物服善者,外國亦不少見。艾森豪任總統,尼克森為其副手。艾氏雖能在歐洲戰場指揮百萬大軍,但論對國家政務之瞭解,自比不上曾任參議員多年的尼氏。有一天艾森豪正在高爾夫球場打球,幕僚送一緊急公文請總統簽字,兩案並陳,一為同意,一為反對。艾氏在兩文件上都簽了字,交代送給副總統選一個。
德國總理布蘭德,到華沙在猶太人受難紀念碑前跪下,世人讚揚說“他一人跪下,但德國站起”。不服善能懺悔嗎?但德國能日本就是不能。
所謂“真理愈辯愈明”,要以“服善”為前提,為基礎。如果每個人都堅持自己為是,他人為非,都覺得真理已在自己家裡長住,則“愈辯”有何意義?
尤有甚者,很多人並非不能分辨是非對錯,但是為了一人一家一個小團體的利益,而故意顛倒黑白、指鹿為馬,罔顧“服從多數”的民主程序和精神,堅決而勇敢的向錯誤方向走到底,你能拿他們怎麼辦?
台灣,在各級議會裡、各種媒體上、各個公共場所,無不發言盈庭,眾聲喧譁,但真理卻很少現身。這樣的社會能和諧穩定,這樣的國家能進步發展,你相信嗎?
■作者:張作錦‧台灣資深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