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過去,我們看到,達賴集團自1959年武裝叛亂失敗外逃以來,半個多世紀中先後犯下武裝襲擾中國邊境、策動拉薩騷亂、策動3.14打砸搶燒等一系列嚴重暴力犯罪事件,其目的都是“西藏獨立”。近年來操弄自焚,其目的仍然是“西藏獨立”!
自焚事件發生以來,達賴集團頻繁發表聲明,要求“中共領導人重啟與西藏流亡政府的和談,以解決西藏問題”;期待“突尼斯自焚事件引發阿拉伯之春”一幕在中國發生。“藏青會”赤裸裸宣稱,“最終解決自焚就是讓西藏獲得完全獨立”。操作“自焚”的政治目的已經再清楚不過了。德國《日報》指出,藏人自焚顯然已完全褪去了宗教色彩,轉而成為達賴及“流亡政府”向中國施壓、牟取政治利益的工具和籌碼。
操縱自焚應否逍遙法外?很多國家法律規定,誘導和幫助他人自殺本身就是犯罪,在中國同樣是涉嫌故意殺人的犯罪行為。中國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一樣,實施政教分離。宗教不得干預國家行政、司法、教育,不允許任何人和團體利用宗教殘害生命、破壞正常社會秩序,更不允許利用宗教危害國家統一、破壞民族團結。達賴集團操縱自焚造成人員傷亡,侵犯公共安全,影響社會穩定,以殘害他人生命為代價來實現分裂祖國的政治目的,嚴重違反中國法律和國際社會基本準則,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國的西藏政策怎麼樣?用西藏老百姓的話來說,“短短60年,跨越上千年”。西藏自治區成立以來,政治、經濟、文化得到跨越式發展。中央政府為保障少數民族政治權利作出特殊安排。歷任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和人大常委會主任均為藏族公民,藏族公民占區幹部總人數的70.3%。西藏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平均壽命由達賴統治時期的35歲提昇到今天的67歲。西藏地方生產總值連續19年保持兩位數增長,宗教和文化得到很好的保護與傳承。目前,西藏共有1780多處各類宗教場所,住寺僧尼約4.6萬人,占西藏總人口的1.5%,高於世界上多數宗教國家的職業宗教人士比例。藏族群眾宗教信仰和言論自由得到充份保障,藏族群眾完全享有正當合法的渠道表達訴求。試問,正享受祖國發展帶來的幸福穩定生活的藏族群眾,如何會去追隨在海外倒行逆施的達賴?達賴集團企圖借自焚擾亂時局何異蚍蜉撼樹?
是非公道自在人心。一位果洛活佛曾說過,“作為一個中國僧人也好,作為一個俗家弟子也好,首先應該想到你是一個中國人,你應該愛國愛教,這一點絕不能含糊。絕不能披著神聖袈裟,去破壞民族團結,破壞世界和平,煽風點火、挑撥離間、蠱惑人心,幹出那些打砸搶燒的事情,這是作為一名佛教信仰者決不容許的,也與佛陀的教義背道而馳。”這與達賴的“境界”不諦雲泥之別!
希望達賴集團能真正以慈悲為懷,放下屠刀,改弦更張。也希望無辜者明辨是非,珍愛生命。但願自焚悲劇不再重演。
■作者: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