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組織“換妻俱樂部”而受到關注的中國南京工業大學大學副教授馬堯海,近日被以“聚眾淫亂案”判刑3年6個月,成為相關法律自1997年頒佈以來,因此獲罪的中國第一人。然而,從此案在中國引起的熱烈反應看,認為馬堯海冤枉的人不在少數。其中的爭議關鍵不僅在於,當今中國性行為越來越自由,當局是否不應再插手人們的私生活?亦在於當局以陳舊的道德標準判馬堯海等人有罪,卻對違法的賣淫嫖娼行為、官員包養情婦眼睜眼閉,姑息縱容,難以服眾。
馬堯海認為自己無罪,說自己的行為是成年人在自願的情況下在非公共場所舉行的聚會,怎麼會擾亂社會秩序呢?但法官卻認為,馬堯海對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違法性始終缺乏清醒的認識,因而從重處罰。
以研究性行為而著名的中國社會學家李銀河認為,目前中國刑法中的“聚眾淫亂罪”已嚴重過時,建議取消。不過,從中國網民對此案展開的激烈討論看,即使認為馬堯海應當被判刑的人,大都亦只是指責他道德敗壞,有違師德。而對馬堯海表示同情的網民則認為,當今中國,婚外戀、包二奶、嫖娼等行為皆不判,人家關起門來自己搞倒犯法,法律可笑。
更有人將此案與雲南法官楊德會強姦13歲幼女一案相提並論。當局最初判他無罪,因為女孩的骨骼檢測結果表明她的“真實”年齡是16歲。但在輿論強烈質疑之下,當局方在二審嫖宿幼女罪,判其有期徒刑6年。因此有網民指出,那些貪官淫官,不知要比馬堯海道德淪喪多少倍。
其實,中國如今哪有甚麼道德標準可言?法律亦不過是當權者手中的權力工具。馬堯海上訴能否得直,取決於當局如何看待此案引發的社會效應。(大馬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