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來臨的第13屆全國大選,被視為大馬有史來最激烈的一次選舉,為了確保大選程序的公平與透明,反貪污委員會、警方以及總檢察署預先成立了“監督選舉過程委員會”,以便在選舉期間監督任何涉及貪污舞弊和濫權的事件。換言之,就是要確保沒有任何政黨候選人,可以通過不正當手法或賄選方式當選。反貪會副主席(防範)蘇蒂娜認為,來屆大選儘管將是場空前激戰,朝野都會竭盡所能贏取選舉以掌控大權,政黨候選人可能會以金錢或禮物來換取選民手中一票;但反貪會已做好準備揪出賄選或舞弊者。
選舉期間,候選人為爭取勝利,不惜推出各種千奇百怪的選舉花招和賄選手法,不只“監督選舉過程委員會”要加強監督,選民也務必睜大眼睛嚴防,避免不小心接受了候選人的金錢或禮物,成為受賄者而吃上官司。反貪會、警方以及總檢察署固然為確保大選的順利舉行而努力,然而,我國並沒有法律條文可以對付在選舉期間犯下上述行為的政黨或組織,相關法律只能針對為個人利益而派錢或送禮物給選民的中間人或特定候選人。例如,中央或州政府領導人若在競選期間宣佈發出各項撥款予選區,或是推介發展工程如建橋修路等,這種行為也不能被視為收買民心或濫權,因為此舉的目的是要人民支持所屬政黨,而不是為了爭取個人的選票,類似法律對當權者有利,無疑存有漏洞。
事實上,我國選舉程序已在逐步改進之中,尤其是在2011年7月凈選盟2.0事件之後,內閣通過設立一個國會選舉改革特別委員會,探討改進選舉程序的途徑,便是一例。雖然淨選盟繼續為選舉改革提出類似清理選民冊、改革郵寄選票制度、在選舉時使用不褪色墨汁、杜絕賄選以及杜絕骯髒政治手段等8項訴求,並對選舉改革能否成功落實抱持消極看法,不過,從數以萬計群眾走上街頭,要求政府重視選舉改革的訴求,要求一個公正、透明的選舉制度的現象來看,群眾對來屆大選的公平及乾淨的要求,顯然非常強烈和志在必得。
反貪會固然需要民眾的配合、提供情報或舉報,才能展開調查,但是,要確保第13屆大選公正與乾淨,反貪會仍應對一些不合理而讓人起疑的現象主動進行調查工作,而且立場必須專業和中立。事實上,不僅民眾對民主政治的知識與要求已經提昇,民眾對貪污的醒覺指數也在大幅度提高。
因此,朝野政黨在遴選候選人時,最重要的還是必須派出清白廉潔的候選人。民眾多年來已對官場貪污腐敗現象感到反感,倘若政黨還委派一些涉嫌賄賂或有貪腐記錄者出征,恐怕難以獲得民心。
過去幾次群眾大集會,已清楚顯示人民要求公平與乾淨選舉的心聲,因為唯有選舉公正與乾淨,獲勝的政黨才代表人民真正的委託。雖然,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或地區的選舉程序是完全乾淨沒有污點的,但並不表示,我們可以對賄選視若無睹,或可以將選舉的舞弊現象合理化、常規化。
■星洲日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