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須守廉正誠信


第13屆全國大選進入倒數,雖然首相納吉尚未宣佈解散國會,但朝野政黨的競選機關顯然已全面開動。首相兼國陣主席納吉日前率領12個國陣成員黨,在國際透明組織主席劉勝權、反貪會副主席蘇克里等人見證下,高調簽署國際透明組織的選舉廉正宣言,宣誓在即將來臨的全國大選堅守廉正,同時將確保所有國陣候選人都簽署這項宣言。國陣此舉或會被視為是競選花招之一,不過,從正面角度來看,若朝野政黨候選人都能簽署廉正宣言,宣誓以廉潔透明方式競選,對打擊貪污、保障選舉公正及實踐民主政治方面,多少能發揮作用。

來屆大選,被視為是我國有史以來競爭最激烈的一場選舉,朝野可能為了爭取勝利、掌控政權而無所不用其極,例如展開銀彈攻勢來換取選民手中一票,這屆大選因而也被預測為歷來最骯髒的一次大選。由國際透明組織推出的選舉廉正宣言,因而對候選人起警戒作用,雖然宣言只是一項自願形式的社會契約,只是讓各政黨候選人向公民社會承諾,保證在競選期間秉持廉正及問責原則、維護法紀、實踐良好施政及拒絕貪污行為,並不具法律約束,不過,候選人一旦簽署宣言,他們的資料將在國際透明組織的網站中展示,接受公眾的監督與審查,若是監督工作完善,還是有助於促進廉正風氣、維護選舉的透明度與公正。

推行良好施政及打擊貪污,乃人民對政府最大的心願與期盼,政治領袖若能以身作則,肯定能贏取民心。因此,朝野政黨或任何立意競選公職者,都必須向人民作出廉正的承諾,並採取實踐行動。國陣既由納吉率先簽署廉正宣言,其成員黨的候選人也準備簽署,民聯領袖及其候選人亦應步隨其後,不僅為表個人清白,也為維護全國大選的乾淨與公正,朝野政治人物皆責無旁貸。只要朝野候選人遵守廉正宣言的4大原則,不受賄不涉貪污行為、以人民的利益優先、支持及維護良好施政、透明及問責原則以及維護法紀,相信將能為我國政治文化打開新的一頁。

簽署廉正宣言固然是一種堅守誠信原則的表態,不過,要杜絕貪污事件,採取實際行動例如強制競選官職者公佈財產,相信對人民更具有說服力。多年來,一些國、州議員、官員涉及貪污舞弊事件頻頻發生,不僅涉及金額龐大,舞弊行動所牽引出來的高官利用權勢讓家人受益等濫權事件,更揭露出官官相護、監察系統的嚴重疏漏。部長和議員等高官的財務隱秘,人民又如何能扮演監督角色?國陣稱其候選人已由反貪會過濾背景,是否由反貪會背書?否則,國陣單方面的宣稱,又如何能取信予人?

我國政治多年來因為貪污腐敗問題,屢屢為民詬病,任何官員的舞弊行為,形同一鍋湯里的一塊臭肉,玷污了整個團隊。無論哪個陣線想在來屆大選贏取民心,都必須正視民間要求乾淨選舉的意願,必須在乾淨廉正的選舉程序下,取得人民的委託,才是真正贏取大選

■星洲日報/社論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