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火燦爛的背後


癸巳新年慶祝活動,在元宵節熱鬧的煙火與鞭炮聲中劃下句點。

從除夕到元宵16天期間,星空夜夜可見燦爛煙火,辟里啪啦震耳欲聾的鞭炮聲亦此起彼落,顯然,華人這個新年可過得十分痛快,過癮極了。

當然,爆竹一聲除舊歲,恭喜一聲迎新年,放鞭炮是華人傳統慶祝新年增添歡樂氣氛的方式,對傳統華人來說,沒有鞭炮就不似過年,沒有燃亮天空的煙花就會有寂寥失落之感。

不管怎樣,總要燃爆一串鞭炮,讓紅色紙屑散落滿地,須有一片“滿堂紅”,才有新年喜慶氣氛。

雖然,政府早在1995年通過鞭炮及煙花禁令,並在1996年全面執行這項禁令,任何人在任何場合和節日燃放煙花和爆竹,一律有罪。

17年來,鞭炮及煙花禁令並無取消,但三大民族的佳節到來,依舊處處可聞鞭炮煙花聲響,尤其是在華人新年,更是放得震耳欲聾、絢麗多姿,滿天滿地。

這種現象說明兩件事:

一是部份華人目無法紀,傳統文化超越法令約束,明知違法還是勇往直前,肆無忌憚。一些人深知銀彈的力量,也善用這種力量解決問題;更擅長掌握有利的環境,乘時乘勢隨心所欲,例如新年適逢大選來臨,大家都十分瞭解目前政府對華人選票的倚重,因而無畏無懼。

二是警方執法嚴寬視情況而定。幾年前,警方甚至嚴厲警告,只要住家門前有數張爆竹紅紙屑,警方便可在沒有搜查令下入屋搜查逮人。但今年情況不同,某高官在新年前澄清,不會單憑屋前的爆竹紙屑就逮捕屋主。去年新年,煙花炮聲過後,尚可聽聞警車鳴笛前往取締聲,今年則干脆消聲匿跡。

禁令既然未除,便須嚴格執法,否則不如撤銷,讓各族民眾在佳節痛快地燃放鞭炮與煙花,舉國同樂,也免得警方處境尷尬。

今年新年煙火格外燦爛,情況大不相同,皆因這個“年”滲透了大選因素,使得平日高高在上、闊步高視的政治人物,也變得和藹可親、平易近人;恭喜恭喜之聲此起彼落,三大民族的感情好像親如兄弟姐妹,獨立半個世紀,大家又和諧共處了。

只是,年過後,大選過後,一切熱鬧、和諧、親民的局面能否持續,恐怕還是一個大問號。

■作者:陳寶卿‧《馬來西亞星洲日報》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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