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運動的發展有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老社會運動”階段,它訴求的課題都和政權的爭奪有關,因此統治者對這種運動必然全力壓制,甚至抓人殺人亦在所不惜。“老社會運動”和革命同義,參加的人都必須祕密為之,是提著腦袋參加的危險志業。職業運動家是它的主體,“老社會運動”乃意識型態強烈的運動,因此以動員知識份子為主要策略,尤其是大學生最為重要;如果大學生集體響應,社會群眾自然會跟進。
第二個階段是“新社會運動”階段,它從1960年代開始。由於社會的改變,社會已“脫革命化”。另外則是由於社會日益複雜,產生了許多新興議題,參加這些議題的社會運動已和爭奪政權無關,統治者為了它所維護的秩序,當然還會打壓,但已不可能抓人關人殺人;參加這種“新社會運動”不再有生命的危險。因此,“新社會運動”本質上成了一種公民所從事的公共選擇運動。“新社會運動”是人民和統治集團在公共偏好的研判,以及對未來的視野上論述競爭和動員的比賽。這種“新社會運動”在近代成果輝煌,舉凡生態環境運動、女權運動、民權運動、反核運動、和平運動、動物權運動、維護隱私權運動、反對生命科學濫用運動等均屬之。
英國歷史思想家有一個“由下向上的歷史學派”(history from below),認為歷史不是由當權者所寫的,歷史的進步是公民運動所寫成的;如果我們回頭去看近代的進步軌跡,當可知道“新社會運動”實在厥功至偉。
不過,人們雖知道“新社會運動”的重要,但一個社會要為成為“新社會運動”的社會,卻非常不容易,首要條件就是這個社會必須有夠多積極自主的公民。所謂“積極”,是指公民必須有當仁不讓、勇於挺身而出的道德擔當,不必害怕站出後就會惹出不確定的各種毀譽。
所謂“自主”就是對公共事務有自己的看法與選擇,不會受到身份利益的干擾。當一個社會的積極自主公民多了,這個社會才會有真正的自主,統治者企圖用各種手段來宰制社會的空間才會被限縮。當統治者不能隨心所欲的唬弄公眾,這個社會才可能稱為有自主性的社會。
台灣雖然從1980年代起,就有了各式各樣的新社會運動,但由於積極自主的公民實在很少,所以各種社會運動能發揮的作用實在有限。國民黨有個萬靈丹,只要任何議題一涉及政治和群眾,它就會展開動員,把這個議題說成是“藍綠對決”和“民粹”。只要這兩招一出,就等於將問題政治化,非政治性的公民為了避免麻煩,等於被驅趕出了這個議題。
想當然的是,台灣各行各業有更多優秀之士,為了避免麻煩,因而對各種議題都不願表態。透過將問題政治化,而讓廣泛的公民自動冷漠化;台灣積極的公民數量很少,不是沒有原因的。
台灣各行各業有許多菁英,這些菁英在公共議題上應該站出來扮演中堅角色,但這些菁英長期以來已經消極化;當新社會運動無法在中堅人物上代代出新人,它的動員潛力和影響力自然有限。
但這次的反核四運動卻完全改觀,“富邦文教基金會”即扮演了重要的中堅角色。日本福島核災的警訊、台灣核四一再傳出重大弊端,加上歐洲多國的廢核,顯示台灣的反核不是無理性的民粹,而是一種合理的公共選擇。核四公投乃是台灣第一次浩大的公民新社會運動!
■作者:南方朔‧台灣著名時事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