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7年3月31日發起至今,“地球一小時”(Earth Hour)活動行之有年,據報載今年吉隆坡至少80餘棟建築物參與其盛,隆市長更浩浩蕩蕩率逾30人騎腳車上班。
雖然市長不是每天騎腳車上班,隆市建築也不是夜夜關燈一小時,不過,每年的3月31日晚上,吉隆坡“看起來”跟全球各大都市一樣環保。
可是,當我遙控器裡的乾電池耗盡電力,浴室的電燈泡燒壞時,我依舊很頭疼。問遍身邊許多朋友,大家均不十分確定這些物資可以再循環,比較常見的是雜誌或床墊回收車,或是公寓附近的舊衣回收箱,至於乾電池或電燈泡,甚至塑料垃圾,大部份人還是直接投進垃圾桶。
有些人甚至滿腦子問號,“乾電池和電燈泡不可以丟進垃圾桶嗎?”
以台灣為例,回收乾電池和電燈泡從來不是困難的事,包括垃圾分類這等民眾教育或公民常識,十幾年前已經開始。馬來西亞的環保教育就像“熄燈一小時”一樣,形式大於實際,幾年前推行的垃圾分類系統最後虎頭蛇尾,而今常常可以見到社區某一棵大樹下的拿督公神牌旁放了一個滿出來的大垃圾箱或亂葬崗一樣的垃圾堆,不然就是社區小公園佈滿無人清理的垃圾,街道的公用垃圾桶就像公用電話亭一樣變成自成一格的“都市垃圾”,不見了垃圾蓋、東歪西倒、破損不堪甚至烙印著被香煙吻過的遍體鱗傷……
隆市長在記者會宣佈新的“大吉隆坡計劃”裡,增設了腳車車道以及步行走道,他惋惜民眾對此美意不曾耳聞,亦無善加利用。根據本人愚見,其實是吉隆坡乃至全國已經不勝負荷任何新點子,因為,我們還沒來得及把舊設想或舊設施消化掉。
不如先把推行多年的垃圾分類和資源回收貫徹始終,把和公共廁所一樣髒亂的街道整頓得衛生乾淨,還有“路見不平”的公路坑洞,不如先鋪上平坦的柏油,再談其它。過去未竟之事尚未完成,實在沒有資格空談未來騎腳車或步行在吉隆坡步行道這些新計劃,那難免變成類似光著腳丫在波德申沙灘行走,每一步踩下去都可能受傷。
我都還沒提及治安問題呢!“地球一小時”活動單位應該拒絕吉隆坡的參與;吉隆坡根本無法承擔熄燈一小時的後果,因為,我們的白天比別人的黑夜還要危險!
■作者:施宇‧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