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杪,我還興致勃勃告訴友人,身在國外的我,終於可以成為海外郵寄選民了。我的申請表格,在選舉委員會宣佈讓在海外的國民成為郵寄選民的第二天,就以電郵呈上。我也在數小時後,收到回復,告知“已收到,正在處理中”。
新春佳節過去了,也看到選委會主席公佈申請者的國家分佈,以及合格的申請者人數。可是我卻未曾收到任何的通知,是批准還是拒絕。我幾乎每週都通過電郵詢問,但卻是渺無音訊。我也時常上有關網站去查詢我的申請狀態,但都是沒任何更動。
3月初,我只好撥打長途電話聯絡選委會辦公室,卻被告知他們至今仍無法處理,需要等到國會解散後,才能通過電郵或電話通知。
4月3日國會解散了,選委會的網站卻癱瘓,無法上網搜索任何訊息。再次撥長途電話詢問,卻告知國會解散後,才開始處理,而且目前網站癱瘓,無法查詢我的申請狀態。我也接著問了好幾次,何時才能知道,總不成投票日才通知吧?典型的回復:“國會剛解散,我們還在處理,無法告知是何時。”後來,他要求我上網去查看,我也再問他:不是剛說網站癱瘓嗎?最後,我們都以無言來結束對話。
選委會主席也在日前對目前只收到6000多份的海外申請,感到失望。他認為海外公民都不積極申請,而且選委會已經準備好應對10萬份的申請。我看了,也極之錯愕。只是解散,就搞到網站癱瘓,他們真的有能力在兩個多月內應付10萬人的申請?除此,他還提及,未被拒絕的表格,很大的程度上,是可以獲得批准。所以,已申請者,是不能在目前收回申請,更不可能在大馬投票。好一句“很大的程度上,是可以獲得批准”。若是因為另一部份很小的程度,而在過後被拒絕呢?選委會真的以為身在海外的我們,買機票如搭地鐵這麼簡單?
開放郵寄選票的方便,是為了鼓勵更多身在海外的國人,也能盡投票的義務與權利。所以,也看到申請表格與郵寄方式,都是在儘量減少一些繁文縟節的部份,以方便海外的國民申請。可是,政府部門的操作程序,往往就是敗在虎頭蛇尾。有好的政策與方針,卻因為執行的官員或技術上的程序,讓一個政策無法由始至終的貫徹,也讓所謂該受惠的對象群大吐口水,抱怨多過讚歎。
只是以我為例子,多少的時間花在電郵跟進,又有多少的金錢花在長途電話溝通?這樣一個原是便利的措施,卻讓人民需要多番跟進與溝通後,都還未能獲得最終的結果。都甚麼時代了?我們的政府部門與官員,還無法在電子時代,以電子化或機器,來減少許多不必要的人力作業程序。
我開始對自己的申請猶豫了,我是該在等待“是或不是海外郵寄選民”,還是買張機票,回家投票?
■作者:薛振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