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六四”21週年。今年的紀念活動,雖然遭到21年來最嚴重的打壓,可幸的是,薪火相傳,新一代的愛國青年正在茁壯成長,香港人將一如既往,秉持著堅持真理、不畏強權的精神,把這個全國最自由的地方,打造成中國的良心。
在“六四”21週年的時刻,重溫近代史上啟蒙大師梁啟超在1899年寫的《愛國論》(註1),十分有意義,因為他在100多年前的觀點,到今天仍然很有現實意義。
“愛國不等同愛朝廷”
《愛國論》的一個最主要觀點是“愛國不等同愛朝廷”。他說:
“國家如一公司,朝廷則公司之事務所;而握朝廷之權者,則事務所之總辦也……兩者性質不同,而其大小輕重自不可相越。故法王路易14‘朕即國家也’一語,至今以為大逆不道,歐美五尺童子聞之莫不唾罵焉……”
正因為國家不等同於朝廷,故“愛國不等同愛朝廷”其理甚明。不唯此也,正因為兩者的不同,故“正朝廷乃所以愛國家也”,即是說,批評執政當局,正是為了愛國。梁啟超說:
“朝廷由正式成立者,則朝廷為國家之代表,愛朝廷即所以愛國家也。朝廷不以正式而成立者,則朝廷為國家之蟊賊,正朝廷乃所以愛國家也。”
梁啟超這番話還帶出一個重要的觀點,就是朝廷執掌國家政權有一個是否合法的問題。中共領導人毛澤東對此非常贊成,他對此句的批註是:
“正式而成立者,立憲之國家也。憲法為人民所制定,君主為人民所推戴。不以正式而成立者,專制之國家也,法令由君主所制定,君主非人民所心悅誠服者。前者,如現今之英日諸國;後者,如中國數千年來盜竊得國之列朝也。”(註2)
為甚麼說梁啟超100年前寫的《愛國論》到週五仍然有現實意義?因為我們看到今天香港政壇上充斥著荒謬的“愛國”等於“愛黨”或者“愛國”必須同時又“愛黨”的言論。凡是批評中共的,都被視為“不愛國”甚至“賣國”。去年就曾經有人在報章上刊登《香港再出發》的宣言,裡面就遮遮掩掩的論述為甚麼愛國就必須同時又愛黨。連中共都不好意思說出口的話,就由一些無恥政客羞羞答答地代它說出來。所以梁啟超關於“愛國”的啟蒙思想,到今天仍然有迫切的現實意義。
對國內來說,這種啟蒙就更加迫切,因為直到今天,竟有人因重申梁啟超這個100年前的舊話而罹罪。2010年4月11日《南方都市報》歷史評論版編輯朱蒂因為編發在該版的歷史評論《愛國家不等於愛朝廷》,遭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勒令停職處理。朱蒂發給朋友的短訊說:南都上週歷史評論版我編發的《愛國家不等於愛朝廷》終於事發。我被停職了,汪作批示,省裡要求問責,我上黑名單了。出事的文章關鍵的一句話是:“國家和朝廷不分的不良後果,最明顯的一點就是愛國變成愛朝廷,甚至變成愛領袖——君主。”真想不到早在100年前由梁啟超批倒的歪理,到今天還有這麼頑固的生命力,更想不到100年前梁啟超能說出來的道理,今天重複了一下就惹禍上身,這是否說明今日的中國比100年前的中國還要更專制?
“愛國必興民權”
《愛國論》另一個重要觀點是“愛國必興民權”。梁啟超說:
“故民權興則國權立,民權滅則國權亡。為君相者而務壓民之權,是之謂自棄其國;為民者而不務各伸其權,是之謂自棄其身。故言愛國必自興民權始。”
梁啟超所指的民權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人權,包括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等普世價值。在梁啟超看來,愛國與人權,不但不對立,甚且是相輔相成。要講“愛國”,必須從尊重“人權”做起。
他又說:
“民權、自由之義,放諸四海而皆准,俟諸百世而不惑。”
又說:
“民權不必待數千年之起點明矣。蓋地球之運,將入太平,固非泰西之所專,亦非震旦之所得避。吾知不及百年,將五洲而悉唯之從,而吾中國亦未必能獨立而不變。”
今天有些人不但把愛國與人權對立起來,更動輒以所謂“國情不同論”來抗拒普世價值,以繼續其“一黨專政”的統治。這些人應該看看百年前的蒙巨人是如何看待愛國與人權的關係的。
在歪理橫行的今天,讀一下梁啟超的《愛國論》,確實是一貼醒腦劑,有利於撇除被植入腦中的歪理。當局在推動“愛國教育”時,是否應該也把梁啟超的《愛國論》列入必修課程?
註1:載《梁啟超全集》(第二卷,270頁),北京出版社出版1999年
註2:見韶山紀念館典藏毛澤東讀《新民叢報》(第4號)時的批註
(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