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哉“打尖”


香港警方在今年七一遊行的路線上頭封掉了幾個出入口,其中一個理由竟然是要“防止打尖”(插隊)。這還不好笑,更好笑的是幾天下來,當大家都在爭議這是不是破壞遊行、政治打壓的時候,竟然沒有多少論者覺得“防止打尖”那段話有問題。莫非大家真把遊行當成了演唱會排隊買票,不可打尖;還是我們的秩序情結早已深植腦海,成了港人本能,不好好依序遊行算不上是真正香港人?

甚麼叫做遊行?遊行就是一場公開表達政治訴求,兼且顯示政治能量,同時促成示威者共同認同的集體運動。這種運動的本質就和佔領中環差不多,必然牽涉到公共空間的佔用。像馬路和人行道這樣的公共空間,一旦有大量群眾臨時佔領,就必定會引出誰有權利使用它們,又應該如何使用等複雜問題。一般而言,道路是設計來給人車通行的,但在一個肯定自由價值的現代社會裡頭,我們多半可以接受遊行群眾暫時挪用道路,因為比起他們的訴求,一天半天的交通阻礙不算甚麼大事。但不參加甚至不認同這些訴求的人又能有多大的容忍限度呢?

於是主事者和管理城市秩序的人就要坐下來規劃路線和遊行時間了,希望在暫時凌駕正常生活的政治意志,與其他不參與遊行的公民權益之間找到一個折衷的辦法。例如七一大遊行,“民間人權陣線”和香港警隊就商議出了今天我們所看到的這種空間安排。

問題是遊行示威從不簡單,它不是一種可以預先設定目標,然後按部就班一一完成的工程。主辦者不可能精確預測參與者的數目,也無法事先評估每一個參與個體的意向、情緒與能量。甚至連“主辦者”這個名字都是可疑的,因為它既不擁有這場運動,也沒有指揮群眾的權力。遊行沒有主人,有的只是一個發起人,一個籌劃者,其餘全是自發自主的公民。他們大致響應發起人的呼召,但發起人不清楚每一個參加者或許有異的具體看法。甚至說不定,他們只是利用這個公共空間暫時被徵用的空檔,想要發揚自己的政治意志而已。在這種情況底下,遊行根本是不可能被完美計劃的運動。

請恕我孤陋寡聞,在這個世界上,我還真沒聽過有警察擔心遊行隊伍會不會被人打尖的事情。為甚麼香港警方要替七一遊行擋掉打尖的市民呢?他們真的很想協助這場運動,讓它順利功成嗎?如果真是這樣,那他們可就真是盡好本份了。因為照道理來講,他們的任務就是要替遊行開道,為示威者服務;同時儘量維持城市生活的基本運作,不要讓它受到過度干擾。在我的理解,警方針對任何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就是在這個前提之下成立的。

可惜的是,不知不覺地,我們都把這份“不反對通知書”當成了可以定奪遊行合法與否、正當與否的尚方寶劍。警方也漸漸變成一個可以決定遊行搞不搞得起來的最高仲裁;他們沒把自己當成外人,他們以為自己是遊行的主人,所以才能規訓大家唔好打尖。

按照一種很傳統又很浪漫的印象,遊行示威乃是登高一呼,然後人民從四處湧現街頭的自發集體運動。而事實也的確類似,每次大型遊行,路上的群眾總會時不時地向路過電車上的乘客,及道旁兩側的看客高呼:“歡迎市民加入”。為甚麼?就是因為大家都有這種不言自明的期待,盼望沿路猶有生力軍,壯大行進隊伍的聲威。

維園做為起點,也就只是起點而已;它不是銀行排隊的輪籌處,更不可能是參加示威的唯一入口。假如真有坐在巴士上的乘客,受到長街旗海的感動,臨時起意,想要下車遊行,這叫不叫做打尖?假如有些長者體力有限,無法從頭走完整趟預定路程,想從半途加入,這又算不算是打尖呢?再回想1989年的百萬人大遊行,大伙隨便走到街口,就已身在示威行列之中,那又是不是百萬人大打尖呢?

凡是參與過遊行的人都曉得,所謂“打尖”不只是大家期待的現象,它甚至還是遊行的應有之義。就算建制派組織的那種高度規劃、規劃到自發程度可疑的撐政府遊行,恐怕也不會拒絕有人受到感召而中途打尖吧?

這幾年來,越來越多古怪的觀念和行為隨表面合理的字眼混進我們的公共生活之中,慢慢變成十分正常的規範。小心“打尖”,如果連這套說詞都被接受,警察就會成為任何遊行的主管機構了。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梁文道‧香港牛棚書院院長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