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方濟各結束出訪巴西的行程後,搭機飛返梵蒂岡途中,與同機記者交談,話題甚廣。當被問及同性戀議題時,他脫口說:“如果有同性戀心懷善念,想追尋上帝,我有何資格論斷?”他還表示,同性戀性傾向並無罪,同性戀者不應被邊緣化,應該融入社會。這一席話雖惹保守派批評,但得到許多人的肯定。
外界認為,教宗如此突破的態度,顯得教會立場似乎變得比較“開明”。不過,此話真的表示,天主教接受同性戀?
其實天主教會立場仍然保守。性傾向固然沒錯,但教宗後來補充說,教義並不認同同性戀的行為,而且同性戀遊說團體在梵蒂岡是個嚴重問題。可能因為前任教宗本篤16世掌管教廷期間,教會備受孌童醜聞困擾和對同性婚姻立場保守,導致信徒流失,所以新教宗才會一反教會常態,以圖挽救教會弱勢吧。
天主教教廷信理部曾於2003年6月發文表明教會立場,公告一再重申“同性戀行為不道德”,但肯定同性戀者與所有人一樣擁有同等的人性尊嚴。這表示同性戀信徒在教會的地位開始正常化,邁向正確方向,只是未竟徹底,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不過,依筆者所見,無論是性傾向和性行為,都不該成為同性戀者信教的障礙。同性戀也並非荒淫等罪行。同性戀和異性戀一樣,都是單純地從生理和心理上愛上一個人。若一個人沒幹殺人放火偷竊等壞事,也沒亂搞性關係,行為清白品性善良,他們想要有宗教信仰,都不該有問題。
縱然教宗可能只是口頭上象徵性接受同性戀者,但也算一件好事。因為這表示教會對同性戀的態度比以前寬容,能給天主教信徒“打開多一扇窗”去思考,未來或許也能
■作者:余吉勝‧《星洲日報》國際新聞組組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