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長說:“當我們實踐真正`自由’的同時,我們也會碰上`道德’的問題”。這一席話引申了思考――真正的自由會抵觸到道德嗎?這並不是否定部長的言論,而是仔細審思部長的意思。
自由,是沒有束縛的意思。有人將現代人的自由觀稱為“愚癡的自由觀”,因為現代人認為,這個世界是自由平等的,每個人都應該有屬於自己的人權,既然如此,我們喜歡做甚麼就做甚麼,這是我的自由;於是,我們忽視了道德,漠視了法律,去做一些傷害社會人民的事,甚至還大言不慚地認為“這是我們的自由,這是我們的人權!”這樣的自由,是危險的自由。
真正的自由,是建立在道德規範之上的。比如說:我們有伸手的自由和權利,可是,我們沒有傷害別人眼睛的自由和權利,因為這已經遠遠超出我們的權利範圍之外了。尤其多元種族的馬來西亞,我們需要照顧到各族群的宗教、文化等等,不能說我們可以無所畏忌地想怎樣就怎樣的。如果自由可以這樣來定義,從此以後,社會就只需要唯利是圖、我行我素,而不再需要人與人之間的“尊重”,這將導致整個社會亂成一團。
禮貌,讓人與人之間保持安全的距離;道德,讓社會的運作不會失序。因此,真正的自由絕對是基礎於道德之上的,這怎麼會抵觸到道德呢?只有不明白“道德的自由觀”的人,才會大肆提倡“愚癡的自由觀”――違悖道德的自由――現代教育的不尊重道和美國的鎗枝文化,就是一例。
在這樣的前提之下,為自由設下規範,是實際的需要。然而,現在的法律條例仍然存在任憑各人自由詮釋的現象,就連律師之間(或律師和法官之間)都沒有統一的定論,更何況各界人士之間,自然是眾論紛紜了。這說明了,燃眉之急的迫切問題――假如我們無法統一法律條例――道德規範的詮釋,那建立上道德之上的自由,哪會有不紊亂的道理呢?
■作者:法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