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及11日,台灣的法院做出了兩項重大判決,雖然這都不是終局裁判,但這兩項判決意義重大,肯定將會有相當的政治後遺效果,今年底的五都選舉即第一個將受到衝擊。
這兩項判決分別是:
6月8日,台北地方法院對陳水扁涉及的所謂“外交機密費案”做出一審判決,判決理由認為此案起訴的事證無法證明陳水扁涉及貪瀆,他的行為若有不當,也只是行政違法處分,不能算是貪污,因此判決無罪。
本案是指陳水扁任內,利用11次出訪的機會,每次都把10萬美元的零用金留下3萬美元,匯給當時在美國留學的兒子陳致中使用,因而檢方認為這是涉嫌侵佔公款貪污。但此案經過8個多月台北地方法院秘密審理後,卻認為有關每次10萬美元外交零用金的使用乃是慣例,並沒有規定需憑據報銷或剩餘繳回,而且也無法證明他匯給兒子的3萬美元出自那10萬美元,自然不能在沒有積極證據之下即指控其為犯罪。本案陳水扁被判無罪,它所造成的政治效果已可想而知。
而比6月8日更震撼的,乃是6月11日扁家所涉四大弊案的二審判決了,這些案件去年9月11日一審宣判,陳水扁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台幣2億,但二審卻改到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罰金減為1.7億元;其妻吳淑珍也由無期改判為20年。所有的被告在量刑上皆大幅減輕。而可能更重要的,乃是陳水扁被羈押至今已526天,再20幾天就整整一年半。目前扁家已同意將海外資產陸續匯回,迄至目前已匯回約4.7億元。6月11日針對陳水扁的是否應繼續延押開庭,雖暫時未做立即決定,但估計停止羈押,將他釋回的可能性已大增。如果陳水扁被放出來,對整個台灣的政治與社會必將有極大的衝擊。
台灣的確政治風氣不佳
但禍根在制度不良
陳水扁所涉案件,外交零用金機密費案被判無罪,其他四大案則二審改判,量刑由重而變為輕。由於海外華人普遍有極強的反扁情緒,因而許多人對最近的這些發展一定有疑惑甚至不滿,對此我倒是願意講一些台灣的公道話。
首先,陳水扁擔任領導人鬧出一堆弊案醜聞,他毫無疑的是政治及道德上犯了極大過失,這也是他的醜聞爆發後海內外嘩然、人人皆曰可殺的原因。不過,台灣畢竟是個法治社會,一切犯錯問題必須落實到司法層次始能確定。由於台灣對政治人物沒有“財產來源不明”這種強規範,再加上台灣公務體系有許多習以為常的陋規,對貪污的認定就難免會惹出爭議。當扁案初發生時人人皆曰可殺,檢察官面對這種壓力,自然罪疑唯重,難免捕風捉影,但現在事情已鬧了兩年多,當時那種人人皆曰可殺的氣氛已淡化,對法官而言,他們判案的壓力變小,遂多出了公正的空間。就以外交零用金機密費案為例,法官將它判無罪,其實是站得住腳的。陳水扁每次出訪,外交部都有10萬美元零用金,那是不必報銷也不必用剩繳庫的特別費,意思就是給你隨便用的手邊錢,對這種錢有甚麼貪污可言?何況檢方也拿不出證據證明每次給陳致中的錢都出自那10萬元,隨便想當然的以貪污罪起訴,這又怎麼站得住腳?此案如果有問題,是對那10萬零用金的使用管理出了問題,它與貪污無關。法官判無罪,當然是有理的。我們只能說檢察官在起訴此案時太一廂情願的想當然了,而司法是不能這樣搞的!這些案件當事人量刑減輕,所涉及的司法解釋和證據採用,基本上也都可信。
其次,扁案裡金錢數額最大的乃是政治獻金,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給了扁家台幣3億。有權的人從有錢的人拿了3億,這是嚴重的政治及道德犯罪,但這部份一審無罪,二審還是無罪。這兩審的法官皆認為給3億並沒有證據來證明它有“對價關係”(即用錢交換特定的好處),因而它不算貪污,只能說是政治獻金,如此巨額獻金當然違背了政治獻金法,但該法只有行政罰法,並非刑法的罪。
由上述兩項舉例,我們可以說台灣的確政治風氣不佳,但制度的不良實在是真正的主因。若對政治人物的不明財產不做出強規定,政治人物即難免操守鬆弛;當政治獻金法規定鬆懈,各種用權力脅迫別人不樂之捐的事即難以防止;當大官許多支出的報銷含混,當然公私難分。陳水扁所涉許多弊案,乃是政治道德上的大錯,但那不只是陳水扁的錯,更是台灣法制及行政管理的錯。對陳水扁的無罪及改判如果有不滿,與其再去指摘陳水扁或法院,毋寧更應該去反省台灣的政治管理法制!
6月8日及11日兩項判決出爐,已在台灣引發兩極反應,綠營這邊自然欣喜萬分,藍營這邊則悲憤莫名。我們都知道扁案早已成為藍綠這兩個陣營的交鋒點。藍營這邊使盡一切力量大力撻伐,就是要塑造出人人皆曰可殺的氣氛,國民黨即可利用這個氣氛來收割政治成果,於是人們遂說“扁案乃是國民黨的政治提款機”。正因國民黨普遍有這樣的態度,因此它們遂對這兩起判決大感不滿,因為這兩起判決似乎顯示出“陳水扁的罪沒有那麼大”,可能會使得同情陳水扁的人增多,從而增加民進黨的氣勢;但民進黨的反應則不然,現在民進黨的當權派當然歡迎這兩起判決,但它們也擔心如果陳水扁獲釋,以他的個性,一定會到台灣各地搞活動,又塑造出藍綠對決的氣氛,反而可能壞了目前已轉旺的民進黨的氣勢。民進黨甚至有人傳話,希望陳水扁獲釋後能夠專心去打官司。
不過,無論企圖再把扁案當提款機,或者擔心陳水扁交保獲釋後出來搞局,或許都研判錯了。扁案至今已兩年,他付出的代價到了2008年政權輪替即告一段落。若企圖靠打扁來獲得選票,必然反而會有負面作用;而且民進黨早已進入“後扁時代”,除了極少數群眾還在挺扁外,差不多有字號的人物都已和陳水扁不明言的劃清了界線。陳水扁對民進黨已不再有力點,他司法上還在繼續,政治上已經結束。雖然還是有人準備繼續玩“打扁”“挺扁”的遊戲,但已大概不會有甚麼作用!(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