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全體會議8日通過了歐盟“外交署”籌組方案,明確了其組織架構、編制、預算等方面的規定,從而為這一新設機構的正式組建和運作鋪平了道路。“外交署”是歐盟為應對新形勢、推進政治一體化進程的新手筆。
應運而生
去年12月1日生效的《裡斯本條約》讓歐盟政治一體化進程得以重啟。條約提出要對歐盟外交機構的設置和權限進行重大調整。具體就是把原來分屬於歐盟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的外交權力合二為一,同時吸納27個成員國的外交資源(包括經驗、智慧和語言等),在此基礎上組建一個全新的機構——“外交署”。屆時,歐盟將向世界上的絕大多數國家派駐大使,擁有一個高達7000人的外交官隊伍。
作為此機構的未來負責人、歐盟負責外交事務和安全政策的高級代表阿什頓,在籌組“外交署”的相關文件中強調:“如果我們要讓世界聽到歐盟的聲音,就必須用一個聲音說話”。研究歐盟的專家學者也認為,唯有如此,面對國際政治經濟秩序的新變化、特別是由新興國家崛起引發的世界權力轉移,歐盟才有可能成為新世紀多極格局中的“重要一極”。
歷經波折
在今年3月舉行的歐盟春季峰會上,阿什頓向與會的各成員國首腦提交了“外交署”籌組方案。據此方案,“外交署”人員構成將採取“三三制”,即三分之一來自歐盟委員會,三分之一來自歐盟理事會,三分之一來自各成員國。儘管阿什頓承諾“外交署”的籌組將本著透明、公開和均衡的原則,爭取做到“讓各方都滿意”。但在人員構成、職位設置、對外援助等問題上立即遭到了歐洲議會議員們的質疑,個別議員甚至威脅要對方案“推倒重來”。
經過各方反復磋商,歐盟各成員國外長4月下旬就成立“外交署”涉及的重要議題達成原則一致。與此同時,阿什頓主動回應議員們的一些關切和要求,對原方案的部份“重要內容”進行修改後,新方案才得以在歐洲議會最終獲得通過。6月下旬,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和歐盟輪值主席國西班牙就籌組方案達成共識,承諾建設性地開展合作以儘快解決有關人員、預算等方面的遺留問題。
終獲通過
根據最後獲得批准的籌組方案,“外交署”將是一個在高級代表領導下的“功能自治”實體機構,總部設在布魯塞爾,包括一個行政管理中心和歐盟現有的136個駐外使團。行政管理中心將下設地區分中心以及多邊事務辦公室,整個外交網絡覆蓋世界上的每一個國家和地區。“外交署”在政治上對歐洲議會負責,擁有獨立的預算執行權。
相比阿什頓最初提交的建議,新方案在多處地方做了改動。例如,最初提議由“外交署”負責的發展援助、鄰國政策等事項,最後仍被決定由歐盟委員會掌管。“歐洲發展基金”和“開發合作署”則由歐盟委員會和“外交署”共同管理。針對原先設立的人員構成的“三三制”,新方案進一步明確至少60%的人員來自歐盟內部,以確保這一新設機構的“集體共識”,其餘人員來自27個成員國的外交官隊伍。前者沒有任期限制,而後者通常為8年,最多可再延長2年。人員錄用的標準是德才兼備,但同時照顧到國別和性別平衡。如有失衡,將在以後的復核中予以糾正。新方案明確規定,到2011年1月1日,來自歐盟委員會和歐盟理事會的1525名公務員將被移至“外交署”名下,同時新增100個職位。
仍有爭鬥
由於攸關多方利益乃至每一位歐盟公民的權益,籌組“外交署”被認為是一項“繁重而棘手的”任務。此間觀察人士認為,儘管眼下籌組方案獲得了通過,接下來的具體籌組過程不會一帆風順,仍將充滿“艱辛”和爭鬥。
歐洲議會雖然通過了籌組新方案,但《人員和財政管理規定》的修正案還有待批准。另外,為使“外交署”儘快正式運作而追加的2010年預算案也需要歐洲議會的認可。還有,籌組方案正式實施前,還須經過稍後舉行的歐洲理事會通過。儘管這一過程本身難有甚麼懸念,但接下來在圍繞歐盟駐中國、印度、巴西、俄羅斯大使等關鍵職位的人選問題上,仍有可能展開一番激烈的、或明或暗的討價還價。
但成立“外交署”是歐盟為提昇其國際地位和影響力實施的一項具有歷史意義的重大舉措。這充份體現了歐盟推進政治一體化進程的堅強決心和謀求主導國際重大事務、成為世界經濟巨人和政治巨人的遠大抱負。
可以預見,歐盟“外交署”正常運作之後,世界各國與這個超國家組織打交道時會更加便利,“有事給誰打電話”的問題將得到解決,歐盟的國際影響力將得到提昇。(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