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這是一門看似風光,背後卻充滿艱辛和挑戰的行業。他們必須擁有獨到眼光,懂得看透和觀察人心,在平凡人身上找“商機”。他們就像是大公司的創意總監,但重點是所有策劃、創意、執行,甚至收拾“爛攤子”,都必須一手包辦。
他們就是為平凡人創造奇跡,打造星光的“夢想製造家”——藝人經紀(經紀人)!
大公司的經紀人,可能會交托給身邊助理或員工幫忙跟進,小公司的經紀人就得“一腳踢”,身兼多職。
至於藝人紅不紅,就需看這經紀人的功力有多強,及藝人本身的演藝細胞和市場運氣有多高!有時藝人跌倒後,經紀人卻有“Power”讓他或她起死回生,到底用了甚麼辦法只有他知,所以這樣的幕後“搞手”,絕不可忽視。
萬能搞手,幕後推動
“藝人經紀不易當,除了發掘藝人特質,替他們塑造風格與路線,還得策劃、替藝人洽談工作與生意,甚至收拾“爛攤子”,十八般武藝樣樣行。”
馬來西亞J Music執行董事劉來興的經紀公司採“家長式”經營手法。若說經紀人眼裡的藝人要“全能”,那麼他自己就得先是“萬能”!
做經紀人要有創造性、規劃性和專業性,最重要的是為藝員接工作時,要有判斷能力,把好關,選擇的時候要知道是否適合自家藝人,會否影響藝人的形象。
行內人黃俍幗說,構思藝人的風格路線很重要,就看你選擇走怎樣的路。一群人坐國產車可以走那條路,選擇坐外國車也可以走那條路,要到達的目的地,路途可近可遠,這要看藝人與經紀公司的共識。
入行多年的劉來興也說,藝人,就像是經紀人千辛萬苦、絞盡腦汁打造出來的“作品”。“你培養的藝人,經過千辛萬苦、堅持和挫折,有一天他或她在娛樂事業上成功了,那一剎那最感動!當時心裡的感觸,自然會讓你熱淚盈眶,因為成功得來不易。”這就是經紀人最有成就感的一刻。
因為挑戰,所以喜歡
他指出:“這行的挑戰就是要放眼未來,敢敢挑戰。小時候很崇拜偶像,沒想到可以跟他們一起工作,感覺很棒!這行,就是要走‘正路’(註:處理工作要對得起良心,別做不正當交易,或用行騙方式得到利益。),當遇到任何挫折或困境都必須要‘think positive’,從中學習,但最終一切還是要講機緣。”
“20幾年來,面對過不少跌撞,這條路並不順暢,跌倒就爬起來啊!做甚麼都會有不順利的時候,人生都會有挫折,必須去克服、學習和懂得重新開始,這就是人生哲學。”他說。
作為張棟梁經紀人的劉紓廷也說:“不喜歡一成不變,(入行)因為這行有無限挑戰和驚喜,一切跟著環境在轉變,很好玩。雖然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但這就是挑戰。”
黃俍幗也有同感:“這行業對個人的綜合素質要求很高,你要有廣泛的社交能力。工作特點就是不可知,沒人知道未來會發生甚麼,所以讓人覺得很挑戰、很新鮮、很好玩。”
如何雕朽木成良材
要如何發掘有潛能的原產品,以製作優良作品?在選擇簽下某位藝人之前,經紀人會有哪些考量?
“對方必須對歌唱和演藝事業有濃厚興趣,能當上全方位藝人、懂得樂器、詞曲創作則加分。重點是,要有謙虛態度。他們要懂得堅持和努力,懂得刻苦耐勞,能承受打擊。”資深經紀人劉來興如是說。
“現在很多藝人都沉不住氣,一點點打擊就不行,紅一點就驕了,不夠虛心。跟港台甚至新加坡歌手比較,我們的歌手在努力和虛心方面都輸人家。這是我們長期以來面對的問題,這種文化會阻礙進步空間,是大馬歌手需要改善的空間。”
他說:“這是我的座右銘——謙虛才是最無敵。不管成績有多好,一定要保持謙虛態度,這樣你的路才能走得更遠。”
劉紓廷則說,她簽藝人時,要先看對方的本質和才華,之後發掘他能給自己甚麼,然後再幫對方尋找出路。對方的工作心態,也是重要考量。
至於黃俍幗,會從商業因素與對方的潛質方面考量:“要在他身上找到‘商機’,並有潛質在娛樂界發展。”
他指出,經紀人的工作很多,也有很多瑣碎的事情要做。未簽下藝人時,必須先瞭解藝人,另外要衡量他的才藝能有多長“星途”。這需要看緣份,所以很多人講,運氣很重要。”
“經紀工作是份吃腦的行業,特別是宣傳方面,創意點子很重要。要充份瞭解藝人特征,並加以發揮他們的才華,然後想創意點子去找合作伙伴,以主題呈現各類活動,並務求有吸睛效果,達到宣傳目的。”
藝人兼具以上條件,經紀人就會開始打造藝人的星途。從他的特征和素質,用創意點子開拓“市場”。
作品“炮制”流程:包裝→方向定位→尋找合作單位→唱片宣傳→廣告代言→拍戲、主持→無限可能……
到推廣階段,劉紓廷透露,許多工作都很關鍵,比如談片酬、廣告代言費、商演價碼,一切都以藝人的發展為前提。另外,就要為他們確定觀眾可以接受的角色,把他們推出市場,增加他們的工作範圍與出鏡率。
劉來興說:“宣傳工作的創意點子很重要,要懂得如何發揮藝人才華。在宣傳時期,要懂得藝人特征,然後想創意點子去找合作伙伴,以主題呈現出活動、簽唱會,甚至演唱會內容,這行需要很多創意細胞不斷發芽。”
“只要贊助商肯花錢,辦起活動就能事半功倍。”他說,每次做完宣傳後,雖然很累,卻很有滿足感,感覺成就很多。
“其實,我們的最終目的是把歌手帶到海外,所以會儘量爭取更多演出和曝光機會,在大馬打穩基礎後,就想辦法送到國外發展。”
他語重心長地說,要出到國外跟別人比拼,充份準備很重要,要懂得在每個過程中學習,不要想著一步登天。
雙方關係,亦師亦友
追星族常會想:“哇!如果我當上藝人經紀或私人助理,然後因日夜相對發展成情侶,那該多好啊!”
“我們都是合作伙伴,但因長期見面,這種關係會從朋友演變成親人。人非草木,一定會有感情,就像跟朋友一樣。我們見面的時間比見家人還多,若要說友情,我覺得那更像親情。”劉紓廷說。
黃俍幗認為,若愛上,也沒有不對,只要不影響藝人的“星途”。“我想身為經紀人,也不希望藝人的事業因此而滑落,最重要的是兩人達成協議,做好溝通,走地下或公開,決定了就好。從友情變親情甚至愛情,這看你如何歸類,一切順其自然。”
劉紓廷指出,雙方需要默契和信任。若藝人有太多自我想法,最好就不要簽公司,因為會為自己和公司製造麻煩。不相信公司,自己處理事情就好,不然就會互相猜測,沒了信任。現在大馬的樂壇都在低迷中,若還玩猜測,只有敗壞環境。
“在不同生活環境都會擦出不同火花,會變成親人,也會變成情侶,就像古巨基和經紀人,這是難免的。若我的公司有,我不會去否認或阻止,只要你們光明正大。”
大馬樂壇盛極而衰
80年代:唱片→登台→賺錢
80年代,歌手靠“登台”和唱片銷售賺錢,當年唱片業蒸蒸日上,很多馬新的歌曲比台灣、香港的更紅,甚至台灣和香港歌手都會拿來翻唱。黃曉君和黃清元等人都是馬新歌手,當年他們比港台歌手更紅。那時的華語樂壇很蓬勃,大家都聽本地創作,任何一首歌曲都很紅。
劉來興:“從70到80年代,那時已經有很多人注意到大馬樂壇。初期,已有很多馬新歌手在國家體育館開唱,而且那時也有很多西洋歌手或團體,像Bee Gees,已經在那裡開唱了!”
當時娛樂圈並不全面發展經紀部份,只著重唱片宣傳、策劃和銷售,公司也花大筆錢製作唱片。處理經紀部份的都被稱為“中介公司”。那時的經紀人或經紀公司角色非常模糊,大家都在摸索。
劉來興:“主要宣傳工作是寫稿,跟電台、電視台及報章打好關係,跟記者的感情都很好。我們要把歌手的宣傳做好,希望有些重點可以報導。若有海外歌手來,我們都會帶歌手去報館拜訪,做很多配合。”
“我們會為每位歌手的唱片銷售量定下‘目標’,一定要在指定日期內達到;跟營業部討論,想辦法找合作單位配合宣傳。”
輝煌90年代:唱片→登台→賺錢
90年代頭,本地和國外藝人都會在馬登台。唱片主導著整個演藝環境,所有工作都以音樂和唱片為主,如發唱片、辦演唱會、登台等,歌手收入都從唱片銷售得來。90年代是唱片最蓬勃,及本地藝人沖出海外發光的輝煌時期!
當年的唱片事業,滾石就像是整個大馬樂壇的核心,光良品冠、梁靜茹、李心潔、阿牛、曹格、戴佩妮等歌手,都在大馬滾石誕生。
90年代尾,因出現盜版和數碼網絡、經濟風暴,導致唱片業業績大大滑落。從銷售2萬張跌到賣出3000張就可以慶祝,劉來興表示,這樣的狀況,不找其他出路,怎麼辦?
進入千禧年,經紀公司、經紀人才開始浮現市場。單靠唱片無法生存了,經紀人開始出來“找吃”,要為這行業開啟另一扇希望之窗。
2000年代市場大轉變:唱片→拍戲、主持→廣告→代言→賺錢
劉來興:“自2000年起,大馬唱片業開始有升起的跡象,但後期又滑落了。現在認真看大馬唱片公司,還有幾家?沒了!唱片公司已經很少了,以前80、90年代有20至30家,現在所剩無幾,就連國際公司也不多了。你已經開始會想,本地唱片公司還存在嗎?”
“現在大家慢慢轉型,開始退下來,崛起的都是經紀公司,呈現不一樣的趨勢。人講求進步,要簽下歌手,就要考慮讓他走得更遠,往更多方面發展。”
“2005年起,大家發片只是為了有代表作在市場流動,在電台電視台有自己的作品。若你只是唱商演,很快就會被人遺忘,所以這類宣傳不可忽略。相較80至90年代的歌曲,現在有甚麼歌曲能讓你印象深刻?有,很少。”
黎紓廷:“經過1998年的經濟風暴,和整個娛樂圈的轉變,才正式啟發經紀公司的價值和方向。盜版及網上下載歌曲的趨勢,對唱片業打擊很大。”
劉來興:“我們目前面對的問題,是整個演藝圈各做各的,大家都很努力,卻沒辦法凝聚一起。為甚麼台灣能弄出F4、香港有四大天王,這都是娛樂界凝聚力創造出來。所以,希望接下來的五或十年,大馬娛樂圈會有好轉變,但這不能預測,因為這行業每三年好壞都在不停轉變。”
大馬市場發揮空間小,因為多元種族,所以相較中港台市場,推廣範圍又縮小了!現今大馬出去的第一批歌手,如梁靜茹、光良、曹格、張棟梁、戴佩妮、品冠等人,都紅了,令人期待的是第二批人會是誰?
黎紓廷指出,現在大家都一窩蜂做代言,但重點是能否從中得利,幫助事業發展?
現今的市場,不再靠唱片賺錢,而以替商家代言為“錢提”,並集合商家的資助和媒體推廣,才能推動演藝圈經濟效應,進而成長。
黃俍幗則指出,由於大馬華人市場不大,他不覺得本地經紀行業會有太大進展,“至於樂壇方面,大馬的趨勢會朝向DIY或網絡方面發展。”(馬來西亞中國報)
| 你知道嗎?
經紀人的角色 當發言人(仲介人) 當藝人未能現身對某些事情作出交代,經紀人就是他們的發言人,就像在報導上常看見的,據XXX經紀人XXX表示……每當有消息發佈、有傳聞,經紀人總要站出來,或解釋,或澄清,不管發生甚麼事,經紀人總要衝鋒在前,當人肉擋箭牌。除此之外,他們也是藝人與外界的“仲介人”,代表藝人出外跟客戶開價談商演。 當消防員撲火 明星也是人,犯錯闖禍免不了。從這角度來看,明星經紀人也要當“消防員”。他們的職責是當明星面臨危機,制定行之有效的“滅火”方案,保住藝人形象。所以這個“滅火器”,要確保常年處於備用狀態。 當開導師 在藝人經紀圈裡,勵志的故事並不罕見。明星會遇到各種各樣困惑,此時,經紀人就是明星身邊的心理醫生。 當超人 如此看來,經紀人就像“超人”,甚麼都做!除此之外,身上還得要有很多法寶,像小叮噹的萬能口袋,隨時拿得出點子“化險為夷”,創造奇跡! 經紀人類型知多少 據瞭解,藝人經紀可分為多種,在歐美國家,有些經紀人是在藝人成名後,幫助他們處理一些事情的“服務型經紀人”,接著是在亞洲國家常看見、具有開拓市場能力的“專業型經紀人”。他們開發藝人潛質,幫助藝人尋找機會,讓他們有機會在圈中發光發熱、受萬人崇拜,成為流行指標。亞洲經紀人還可分為多種形式或類型: 僱用式 只受聘拿月薪,不存在抽傭。真正決定接哪一項工作的,都是藝人自己。至於像劉德華或如今獨立的古天樂,他們更進一步純粹自雇,乾脆不用代為出頭的經紀人,只請助手。 家長式 現在香港最有實力的經紀人公司,像“英皇”或“金牌大風”,都以這種形式管理轄下大堆藝人。霍汶希就像大家長,全權決定一切,底下再分不同小組。藝人的前途,基本上由家長策劃籌謀,他們只要盡力工作,收入被抽傭就可以了。 企業式 像林建岳投資的“紅館”,底下藝人包括舒淇、黃秋生、何韻詩、任賢齊等。林老闆日理萬機,當然不可能大小事務都由他處理,所以他將具體事務交由公司管理層處理。類似樣式的,還有TVB的藝人部。 兄弟姐妹式 在中國最常見,李冰冰的姐姐、蔣雯麗的姐姐,都成為其經紀人;在香港,張衛健把所有事務交給他的弟弟。但更多的情況是,藝人和經紀人關係已情同手足,像林珊珊和鄭伊健,合作十多年,已經像一家人。 朋友式 有些藝人平時不需要經紀人或公司的束縛,但有事發生時,卻需要有人幫忙處理眾多瑣事,就像張學友和陳淑芬就是這種關係。 夥伴式 純粹互相需要,誰也管不了誰的合作方式。像王家衛的公司和梁朝偉、劉嘉玲的關係,就是如此。 海外天王級藝人經紀 陳淑芬——旗下藝人:梅艷芳、張國榮、張學友 與歌手關係非比尋常,不論歌星在世或離世,有情有義,比家人更親密、更要好。陳淑芬最厲害的,是在各類歌唱比賽發掘樂壇天王巨星,已故的張國榮與梅豔芳,健在的張學友,同樣是出身歌唱比賽。慧眼識“英雄”,是伯樂的基本條件。 陳家瑛——旗下藝人:王菲、陳奕迅 人稱“家瑛姐”的陳家瑛,一手將從北京到香港闖蕩的王菲捧成天后級人物。從王菲和竇唯的第一段愛情,到現在和李亞鵬生下女兒李嫣,王菲從未遭受負面新聞影響。人人都說陳家瑛:對合作伙伴非常尊重,讓他們有寬闊的發揮空間,為他們遮風擋雨,儼如一位慈母。 霍汶希(Mani Fok)——旗下藝人:謝霆鋒、容祖兒、Twins 一手捧紅謝霆鋒、容祖兒、Twins的金牌經紀人霍汶希,是香港最年輕的經紀人。現為英皇高層的霍汶希,原是廣告模特兒出身,從21歲起,她就在英皇娛樂集團工作,已做了13年。她將阿嬌和阿Sa包裝成孿生姐妹,大獲成功。外表美麗的她,向來以鐵腕著稱,據說當年的“鋒芝戀”,是她一手拆散。 柴智屏——旗下藝人:F4、賴雅妍 柴智屏創造了台灣偶像劇神話,她擔當製作人拍攝《流星花園》,一手捧紅F4。因為和台灣八大電視台關係良好,柴智屏擔當製作人的電視劇,總能獲得成功。她被稱為台灣首席經紀人。不過和F4成員言承旭鬧僵,一度讓她處於非常被動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