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外心女的好心腸


  • 曾雯妮:即使生命只剩下一分鐘,也不要放棄,因為世界無比精彩。(圖:馬來西亞光明日報)

  • 曾雯妮在國家心臟中心度過漫長的“等心”歲月,與醫務人員建立起親密的感情,如今她走了,教一眾醫務人員徒留無限唏噓。(圖:馬來西亞光明日報)

  • 曾雯妮與機器心臟相伴2年多,成功換心的鄭慧儀(左)一直在為雯妮打氣。(圖:馬來西亞光明日報)

(馬來西亞)2008年6月,來自霹靂州太平、年僅23歲的曾雪妮,被診斷出患上擴張性心肌病(Dilated Cardiomyopathy)。同年8月,因病情惡化,她在國家心臟中心(IJN)接受了心室輔助器裝置手術,在未遇到合適移植的心臟以前,借這“機器心臟”維持心脈跳動。

但這是一個足足有9公斤重、如行李箱般大小的“機器心臟”。曾雪妮不只需要每時每刻把它帶在身邊,每數個小時還得為這個“機器心臟”充電。

曾雯妮過去脾氣暴躁,經常頂撞父母,修到中學四年級就輟學離家,愛流連夜店、抽煙,甚至早婚生子又離婚。自從裝上重達9公斤的“機器心臟”後,曾雯妮對自己身上的這個“累贅物”感到不滿,頻頻鬧情緒,甚至埋怨父母為什麼要救她。

自暴自棄
家人不離不棄

然而,就在她自暴自棄時,家人的關愛就像繁星點綴了她烏云密布的世界,對她不離不棄,讓她所有的灰心喪志一掃而空。

這場病雖然讓她失去了完整的心臟,卻修補了她和家人的關係。曾雯妮直言,自己是因禍得福。

“現在回想起來,真的很後悔。怎麼當初都不理會家人的感受,處處要他們為我操心?有時候難得回家,還要跟他們吵架,從來就不懂得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時光。”

自患病以來,曾雯妮經歷了四五次捐獻心臟不適合的經驗。礙於健康問題,她只能把5歲大的兒子漢偉交給前夫照顧。對於漢偉,她心懷愧疚。

“漢偉每次在電話裡嚷著要我帶他去玩。為了安撫他,我只能答應,但我的心一點也不好過。漢偉知道我住在醫院,但是他對醫院沒有概念,所以他根本不知道我發生了甚麼事。”

等不到心
將我器官捐出去

“我希望有人能幫助我,自己能照顧孩子。只要我能康復,我也會成為器官捐獻者。”

今年2月,巴生一名華裔婦女陳美玉腦死捐出5個器官,不過其心臟卻不適合期待換心獲新生的曾雯妮。曾雯妮表示儘管陳美玉的心臟不適合自己,但她還是會耐心地等待適合的心臟進行移植。

不過,萬萬沒想到,她在未能等到適合的心臟即離開人間。

今年10月7日,現年25歲的曾雯妮因嚴重中風送院治療,最終因為腦死而宣告死亡。

曾雯妮的父親曾貴祥透露,女兒最終並非因為心臟問題,而是腦部出現問題而不治。

他說,在這之前雯妮常投訴頭痛,但吃藥後便沒事,因此他也不以為意。

“大家只擔心她的心臟問題,沒有想到雯妮腦部的問題更嚴重,但在發現時已太遲了。”

曾雯妮生前已填寫器官捐贈卡成為器官捐贈者,她的家屬亦根據她的遺願同意捐出其肺臟、眼角膜、肝臟及腎臟,遺愛人間。不僅如此,曾雯妮的家人也深受她的影響,陸續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

如同雯妮之前所言:“其實,身體任何一個部位,無論眼角膜、甚至是氣管,都可以捐出來救人。一個人在逝世後,或許可以救到數條人命,只要想到這,就覺得很有意義。”

在這之前,曾雯妮清楚知道,心室輔助器只能維持兩年,兩年後若未遇到合適的心臟捐贈者,她或許沒辦法再活下去。只是樂觀的她一直堅信,天無絕人之路,她相信世界上有好心人。

痛苦但快樂
點滴寫在日記

“其實,等待的日子很難過,但我已學會坦然,為了活下去,反而要更勇敢地面對現在的情況。每一個轉角總有希望,我現在要做的,就是乖乖聽話,好好照顧自己。”

曾雯妮生前一直都有寫日記的習慣,在國家心臟中心的日子,她會把住院的心情記事統統寫到一本叫作“痛苦但快樂”的日記簿內,包括從第一天安裝心室輔助器、動手術的過程、誰來探望她、當天身體出現了甚麼狀況、醫生說了甚麼、當天的雯妮是開心或是傷心等。

曾雯妮說,在醫院的日子,或許是她人生中流淚次數最多的時候,儘管受盡等待換心的煎熬及治療的痛苦,但生活也不失快樂。

隨著面子書風靡時代的來臨,曾雯妮也開設了面子書專頁。為了紀念“機器心臟”裝置手術日,雯妮還特地把此日期融入電郵名稱(winnie.1808@yahoo.com)。她在個人簡介中如此寫道:“即使生命只剩下一分鐘,也不要放棄,因為世界無比精彩”,一語道出了她對生命努力不懈的看法。

肺肝不適合
僅捐出腎眼

國家心肺移植及人工心臟計劃臨床總監莫哈末依再尼指出,曾雯妮的肺部及肝臟並不適合捐出,只有她的腎臟及眼角膜適合捐出;腎臟已被送往士拉央醫院,眼角膜則被送至吉隆坡中央醫院,捐贈給有緣人。

同身為曾雯妮主治醫生的莫哈末依再尼指出,儘管雯妮在心臟中心內等候了795天,天天盼望等到合適的心臟,唯希望皆落空;但她此次捐贈器官,遺愛人間,讓其他人受益,她的離去絕對是值得的。

他稱院方將以雯妮為榮,畢竟她住院以來,一直都是最好的病人。(馬來西亞光明日報/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你知道嗎?

擴張性心肌病

擴張性心肌病(Dilated cardiomyopathy,DCM),也稱充血性心肌病,表現為心臟功能減弱,各心腔擴大,不能充份泵血。心臟功能的減弱也會影響肺、肝和其它器官。DCM作為一種常見的心肌病,男性發病頻率高於女性,發病年齡主要集中於20到60歲,在兒童中也有發現。

儘管並未發現明顯病因,擴張性心肌病很可能是由於各種毒性物質、代謝產物或病原體損傷心肌細胞導致的;也可能是心肌梗塞導致心肌層纖維化,損傷心肌細胞。急性病毒性心肌炎的後遺症通過免疫機制,也可能導致擴張型心肌病。自身免疫機制也被認為是DCM的一種病因。在酗酒、圍產性心肌病、甲狀腺疾病、興奮劑使用者,和慢性心動過速患者中都發現了DCM的可逆表徵。(資料來源:維基百科,最後修訂於2010年7月10日)


瑞典在器官移植領域,乃處於世界領先地位。根據瑞典器官捐獻法,如果死者生前沒有作出選擇,是否捐獻器官將由死者家屬決定。自2003年起,瑞典政府投入了2700萬瑞典克朗,加強對自願捐獻器官的宣傳和教育。對於已經病危的患者,醫院專門配備從事器官捐獻的護士和醫生。通過這一投入,高危病人同意捐獻器官的比率增加了30%。

中國人較少自願加入器官捐獻者行列,多為推廣與教育不足。許多人不瞭解器官捐獻的意義,也對死亡有所誤解,認為要保留全屍盼化魂後至少還能保留生前完整的形體。因此,雖然中國在器官移植技術領域已達到世界水平,但有關器官捐獻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一定程度上製約了器官移植臨床救治工作和移植醫學的發展。

德國每年約有1000多病人因不能及時得到器官捐獻而死亡,每年的器官捐獻量不到實際需要的20%。有鑑於此,德國倫理委員會建議,在全國開展宣傳解釋工作,然後由國家出面,系統地要求所有公民回答其是否同意死後捐獻器官的問題。公民本人同意或不同意捐獻器官的決定,可記錄在其醫療卡及駕駛證的數據庫中,公民有權隨時改變自己的決定。如果公民不作明確表態,那麼他將被告知,在其死後適用“不反對即同意”的原則。原則上,醫務人員可以認為死者默認同意捐獻器官,如其親屬不明確反對,醫務人員即可摘取其器官用於捐獻。

器官捐獻
科學分類

器官捐獻可分兩大類,分別是活體捐獻與腦死後捐獻。至於器官捐獻的範圍,分別是細胞(如骨髓捐贈)、組織(如皮膚、眼角膜、骨骼)與主要器官(如腎臟、肝臟、胰臟、肺)捐獻。

細胞捐獻:
指從一個健康人的體內提取有活力的細胞群,輸入另外一個需要救助的病人體內。臨床上最典型的就是捐贈骨髓。

組織捐獻:
指將人體的部份組織捐贈給那些需要救助的病人。這些組織包括:皮膚、眼角膜、骨骼、肌腱、血管、神經等等。

器官捐獻:
將人體的某個仍然保持活力的器官捐贈給另外一個需要接受移植治療的病人。這些病人的病情通常非常嚴重,而且已經不能用其他治療方法治愈。目前世界上已經成功地進行過心臟、腎臟、肝臟、胰、肺、小腸以及腹部多器官聯合移植等多種移植。(資料來源:互動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