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不久前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的一個規定讓一些網友覺得有點“不給力”。
《關於進一步規範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規定,在漢語出版物中,禁止出現隨意夾帶使用英文單詞或字母縮寫等外國語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義不清的詞語;禁止任意增減外文字母、顛倒詞序等違反語言規範現象。
消息一出立刻在網上引起熱議,“杯具”還是“洗具”,成了一個問題。
據官方人士透露,出台此次規定是為了保護漢語言的純潔性。
同時,他指出造成網友恐懼的原因是對規定的誤讀,其實這項規定只是針對中文出版物中禁止使用英語、非中非英等外來詞彙,並不是要扼殺網友的創造熱情。
“給力”一詞源自一部由中國傳媒大學南廣學院學生配音的動畫片,片中孫悟空對唐僧抱怨說:“這就是天竺嗎?不給力啊老溼。”於是“給力”一詞隨之躥紅網絡。
繼“給力”之後,網民自創的中式英語geilivable更體現了中西合璧的造詞邏輯,將中文“給力”的拼音與英語構詞法相結合。其衍生詞還有ungeilivable、hengeilivable等添加詞綴形式。
《紐約時報》曾將這一新詞解釋為“有力的、有影響的或非常酷的”。
中國網民創造了中國特色網絡英語詞庫,至今收錄在內的詞條已有27條。
Suihide,為suicide(自殺)與hide-and-seek(躲貓貓)的結合,代指雲南省昆明市的“躲貓貓”事件。
Antizen,譯為“蟻族”,為ant(螞蟻)加-izen尾碼的變形,用來形容80後大學畢業生低收入聚居群體。
Corpspend,由corpse(屍體)與spend(花費)組合,譯為“撈屍費”,源自2009年湖北大學生溺水,當地漁民高價徵收打撈費事件。
Foulsball,foul(骯髒的)與football(足球)的結合,表達了中國球迷對國足難於言說的複雜情感。
諸如此類,網民發揮了無窮的智慧,用這些中國特色的英語單詞,有趣而貼切地反映某種社會現象或表達特殊的個人情感。
對此,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美國教授杜大衛表示,“這是件非常有趣的現象,說明英語對中國人不再神秘了,他們會根據自己的經歷靈活地使用這種語言。”
他第一次聽到“geilivable”是在課堂上,一個中國學生讓他猜測詞意,“從構詞看,它一定表示一種能力。”他說。
席爾蓋是遼寧大學國際政治專業的一名大四留學生,來自俄羅斯。他對這種特色英語很感興趣,“俄羅斯也有類似的現象,”他說。
他認為這會成為瞭解中國社會的一種方式,也表明中國的開放程度和影響力在提昇。
中國網民的造詞智慧不僅僅使外語有了中國特色,也使漢語更加“與時俱進”。
物價飛漲的年代,“蒜你狠”、“豆你玩”、“姜一軍”等等,成了老百姓面對物價飆升時,幽默而無奈的調侃。
“我爸是李剛”更是成為年度最流行的網絡用語,源自河北大學撞人事件中肇事者李啟明逃逸後說的一句話,人們用之表達對特權濫用、官二代問題的憤慨和斥責,極盡諷刺又發人深省。
“被自殺”、“被小康”、“被代表”等被動詞掀開了“被時代”的劇幕,原因不明的死亡、虛而不實的政績、弱勢群體的呼聲等被一個“被”字顛覆成人們喜聞樂見的結果。
這些網絡流行語也進入了嚴肅的媒體。
11月10日,《人民日報》頭版刊登了一篇報導,題目就是《江蘇“給力”文化強省》,引起一番轟動。
有網民指出此題誤用了“給力”一詞,將形容詞用作動詞,但是大多數人還是認為黨政報刊使用網絡詞彙的做法還是很“給力”的。
一名網名社上君的網民大讚“這是網絡熱詞的一小步,卻是中國語文的一大步”。
另一位叫楊化濤的網民稱“這是我近幾個月看《人民日報》看得最認真的一次”。
中共中央黨校吳忠民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網民造詞是年輕人的正常行為,是對社會現象的自然反應。
“這些語言有形象感、心理感,方便年輕人交流、拉近彼此距離,”他說。
對於出版署出台的這項規定,網民們表現得憂心忡忡。
“這本是豐富我們漢語言的大好機會”,網名老大1713的網友遺憾地說。
“漢語是一門鮮活的語言,它需要不停地吸收外語的精華和民間的智慧,才能不斷地自我更新,”一位叫王佩的專欄作家說。
據中國網際網路絡信息中心發佈的《第26次中國網際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0年6月底,中國網民規模達4.2億,居世界首位,網際網路普及率攀升至31.8%,這意味著漢語在網際網路上的影響日益增強。
但是,一位內部人士解釋說,出台相關規定是因為出於一種擔心,若干年後中國的孩子會學不到純粹正宗的漢語了,他們會只知道DVD,而不知道說影碟機,因此,正規漢語出版物中的語言還應該嚴謹。
“當然,《人民日報》使用‘給力’這樣的中文詞彙是可以的,”這名人士說。(新華社)
| 你知道嗎?
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網站12月21日公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通知指出,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在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和電子書、網際網路等各類出版物中,外國語言文字使用量劇增,出現了在漢語言中隨意夾雜英語等外來語、直接使用英文單詞或字母縮寫、生造一些非中非外、含義不清的詞語等濫用語言文字的問題,嚴重損害了漢語言文字的規範性和純潔性,破壞了和諧健康的語言文化環境,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通知要求,各出版媒體和出版單位嚴格執行規範使用漢語言文字有關規定,高度重視規範使用外國語言文字。進一步加強外國語言文字的使用規範化,尊重並遵循漢語言及所使用的外國語言文字的結構規律和詞彙、語法規則。在漢語出版物中,禁止出現隨意夾帶使用英文單詞或字母縮寫等外國語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義不清的詞語;禁止任意增減外文字母、顛倒詞序等違反語言規範現象。 漢語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必要的註釋。外國語言文字的翻譯應當符合翻譯的基本原則和慣例。外國人名、地名等專有名詞和科學技術術語要按有關規定翻譯成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通知要求,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出版物語言文字使用及品質的管理和檢查。將出版物使用語言文字情況,尤其是使用外語規範情況作為出版物品質檢查和年度核驗的重要內容,並將其納入日常審讀範圍。對違反使用語言文字規範的,要責令改正,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中國中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