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向實驗動物磕頭


(中國)4月15日中午,一輛運貨車由河南焦作出發,在京哈高速公路上行駛,準備將520隻狗載往吉林長春。車上的4層鐵籠,擠滿了各種不同品種的狗,按計劃牠們將在長春屠宰,隨後被端上各大小餐廳的餐桌。在當地,“地上爬的、天上飛的、水裡游的,都能入口”觀念盛行,迄今也還有不少人吃貓狗肉。在京哈高速上,每天都有這樣的貨車經過。

這一天,情況卻有一點不同,貨車司機郝小毛途中遭到動物保護志願者安先生高速攔車。郝小毛展示了合法的檢疫、消毒、免疫等手續證明,然而車上大大小小、品種不一的狗隻,引起安先生懷疑狗隻的“來路”不正。雙方僵持不下,安先生於是打電話搬救兵,300餘名志願者、小動物保護協會的成員趕到現場救援。車輛過多,一度阻礙了交通。

最終,在警方和通州相關部門的協調下,一家名為“樂寵控股”的公司與上善基金會各自出資5萬人民幣(約78萬美元),將整車狗買下,送往中國小動物保護協會基地暫養,身體虛弱受傷的狗則送往醫院救治。

然而,事件並沒有因此結束,相反的,在網上引起了很大迴響,400餘萬人在網上大爭論。愛狗人士對全部狗隻獲救歡欣鼓舞,另一些人則譴責志願者在救狗過程中違法、危險的行為,當然也有人認為救狗者小題大作。動物來路問題也是一個討論重點,無可避免的,司機郝小毛被捲入相關輿論漩渦,被一些極端網友諷為“屠夫”,甚至被人肉搜索。

後來事件還被搬上電視,《東方直播室》連續邀請相關人士上電視激辯,受邀者包括救狗者、運狗者,法律人士,以屠狗為生的漢代名將樊噲的77代傳人,以及網絡紅人染香等。

事隔兩個月,就在6月15日,中國行為藝術家片山空在昆明動物園上演了一齣好戲。他給動物們下跪磕頭,說道:“我替人類向你們真誠道歉”。他期望通過這種方式宣傳、倡導大家保護動物。當然,質疑他做秀的人不在少數,不過,他對保護動物的理想,卻是發自肺腑。

在華媒網,劉敬文的評論說:“下跪的是他,感召的是你。或許,當你關愛動物的時候,實際上也是在關愛自己。一個充滿愛心的人,必然為社會的和諧作出貢獻,體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實驗狗都得安樂死

動物維權份子與反對者各有各的立場。那些親自動手進行動物實驗的科研人員又怎麼說?科研人員也是人,冷血的人固然有,但有感情的人何嘗沒有?一位進行科研的獸醫“搖擺狗”,在部落格有精彩分享:“在大學時,老師就特別說了,‘研究用的實驗狗,最終都是要安樂死的,這是必然的,不要在那裡說什麼很可憐的話。’我剛聽到時很震撼,後來想一想,老師說的其實有道理。”

擁有獸醫資格的她到日本進修,進行科研,得到兩隻新的實驗狗,她一點都不想幫牠們取名字,只繼續使用管理番號,只因瞭解這兩隻狗最終的下場都是安樂死,怕對牠們投入太多情感。她分享,以前唸大學時,在實習課中不得不殺老鼠時,她的心理也很不舒服。“尤其是藥理課,常常就是打一針某某藥,然後計算小老鼠掙扎至死的時間,還有掙扎時的症狀。真的很痛苦。牠痛苦,我也很痛苦。”

“本來以為當獸醫就是要治療動物疾病、解除動物痛苦的,沒想到在這之前,都要先練習當加害者,所有的獸醫師都會經過這一段學習過程啊!”看著兩隻狗,雖然實驗未正式開始,而且她的實驗基本上也不用犧牲狗的生命,但她的心情已鬱卒了很久。

“我在大學時曾經想過,這些實驗動物為何不能在完成他們使命時,送養給好心人家?但是你看看,連可愛的名種犬都被當垃圾丟出來了,更何況這些被做過很多實驗、個性又超級活潑的米格魯?有多少人會想要養牠們?”而且,她也指出一個事實:這些實驗狗自小的飼養環境跟一般家庭不同,所以也不是很適合讓家庭飼養。

為人類健康犧牲

人類有支配或決定其他種類生物的生死權利嗎?的確,實驗動物曾有巨大貢獻,歷年諾貝爾獎中多項重要藥物研發得獎者,在研發過程中,都有實驗動物參與。

《談實驗動物的處境與保護》作者李力在文中提到,以過去的科技發展歷史而言,實驗動物對人類的對抗疾病與延長壽命真的功不可沒。“但是,過去的功績就代表牠們在未來也無可取代嗎?”他反問,並續說:“更矛盾、更諷刺的現象是──牠們為人類健康所做出的犧牲,反而成了牠們要繼續被關在鐵籠裡面等死的唯一理由!由這個矛盾我們意識到實驗動物的犧牲所引發的問題,不在於牠們對人類貢獻的有無或大小,問題的根本是來自每一個正常人內心的道德衡突。”

加里法蘭斯在《動物權利導言》一書指出,如果不能獲得與人同等的地位,動物什麼權利都談不上。他認為,任何不以解放動物奴隸狀態的動物權利努力都是徒勞的,剝削動物繼續發生,而且還制度化了。他稱一邊把貓狗當成寵物飼養,一邊屠殺雞、牛、豬來食用的社會為“道德分裂”。

動物解放運動(ALF)早期採取非暴力解救動物的行動,獲得許多公眾認同,然而後來行動升級到對實驗室縱火、破壞毛皮養殖加工廠等,就變得備受爭議。在許多人眼中,他們的行動或許過火了,英美兩國都把他們視為恐怖威脅。

對外界的觀點,動物解放運動的中堅份子基思曼曾解說:“我們都極想合法地與動物虐待鬥爭,不過卻不是這麼回事。控制這個國家的人,他們在製藥公司裡有股份、有投。打個比方,對動物進行實驗的人,想想你可以給這些人寫信說‘我們不喜歡你的所作所為,我們要求你改變’,然後期待他們這麼做,那是不會發生的。”

另一名著名動物權益維護者史蒂芬具斯特則提出,代動物開展的行動應被視為“廣義自衛”,是正當的,因為動物無法反抗攻擊或殺死壓迫牠們的人。像他這樣的ALF行動者認為,動物不應被當作是財產,並且科學家和企業無權對生命行使所有權。因此,他們要爭取的,並非一般動物福利組織爭取的“得到更仁慈的對待”,他們要的難度高許多;“空無一物的籠子,而非更大的籠子”。

動物福利與權利有別

動物福利與動物權利是兩種乍看相近,其實不同,且容易為人混淆的主義。儘管從根本上來說,將動物用於食用、娛樂或科學研究沒有什麼錯,但當局仍應立法保障這些動物免於不必要的痛苦,這種觀點為“動物福利”主義。這是許多動物保護組織持有的觀點。

而動物權利的觀點卻更進一步。動物權益,也稱為“動物解放”,是保護動物不被人類作為占有物來對待的運動,其宗旨不僅要為動物爭取被更仁慈對待的權利,更主張動物要享有精神上的基本“動物權”,就像人享有人權一樣,牠們必須被當作人同等看待。

動物無法講人話,也無法出言捍衛本身權益,動物維權份子代為出頭指出,動物的權利應該包括享有支配自己生活的權利;享有一定的精神上的權利;牠們的基本權利應當受法律保障,並且反對將動物當作一般財貨或是為人類效力的工具。由此看來,它與動物福利其實是有很大差距,後者僅僅關心動物不受虐待,並沒有保障動物精神上的權利。

不過,話說回頭,鼓吹動物權益這種把動物當人看、尊重動物的看法與做法,一般人恐怕不容易接受,不說別的,就說不傷害生命這項就有一定難度,即不要殺生,也不能把動物拿來做實驗。文明人類一向自視為萬物之靈,帶有濃厚的物種歧視觀念,認為人類權益高於一切其他生物,想要他們改變想法,將動物權益與人類權益相提並論,動物與人平起平坐,談何容易?

動物權利主義者認為,動物實驗會使動物生病甚至死,而且現在已有很多種類的物品,毋須再研制新產品。由於人與動物屬不同物種,以動物實驗未必能作準,實驗對人類的好處還未能確定,但卻肯定對動物造成傷害,因此動物實驗只是人類為自己利益而犧牲動物應有的生存權的錯誤行為。他們也反對皮草與寵物交易、狩獵、馬戲團、動物園、賽馬等。

提倡素食廢除動物實驗

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曾提出動物權利觀念,認為其他動物雖缺少人類的智力和自由,但牠們也有知覺,“同樣應該享有自然賦予的權利,人類有義務維護這一點”,他特別指出“動物有不被虐待的權利”。

《動物解放》作者,普林斯頓大學人類價值中心的生物倫理學教授彼得辛格,是當代動物權利運動的精神領袖。他認為動物也能體會痛苦,將牠們排斥在道德關懷以外是一種“種族歧視”行為。其看法比較圓融,比較是保障動物精神地位,並非維權,可以說是兼顧各方利益。

與彼得辛格同樣著名的動物解放運動倡導者湯姆里根,著有《動物權利狀況》與《空空的牢籠》,他將人類以外的動物視為“生命的載體”,他認為,所有飼養食用動物、動物式驗以及商業捕獵行為都應被禁止。兩人理論上雖有差異,卻在實踐上一致,都認為社會應當倡導素食主義,並廢除不必要的動物實驗。(馬來西亞中國報)



你知道嗎?

動物解放陣線(Animal Liberation Front, ALF),是全球最有名的動物維權運動,它鼓勵人們站在最前線、採用最直接的方法拯救動物。拯救行動包括把動物帶離實驗室、毛皮養殖場、工廠化養殖場,人為破壞動物實驗室、阻繞農場待屠宰動物的運輸等。

史蒂芬具斯特在《恐怖份子還是自由鬥士》(Terrorists or Freedom Fighters? Reflections on the Liberation of Animals)一書,對ALF行動有生動的描繪:“ALF的行動者隱藏在夜幕下,戴著巴拉克拉法帽(Balaclava)和滑雪面罩,在幾個人的小細胞(小隊)中活。仔細偵察之,經驗豐富的解放隊潛入藏有動物的建築物去釋放牠們(如貂和郊狼)或營救牠們(如貓、狗、鼠和豚鼠)。他們沒收或破壞設備、財產和用於剝削利用動物的材料,他們還縱火將建築物和實驗室夷為平地。他們已經造成動物開發行業數億美元的損失。他們故意違法,因為法律錯誤地將動物交給籠子與監禁,交給寂寞與痛苦,交給折磨與死亡。”

解放動物大事紀

1963年,英國一名記者約翰普雷斯蒂奇被派去報導一項獵鹿賽事,他目睹了獵人追殺一隻懷孕母鹿後,而組建狩獵破壞者聯合會(HSA)。

1971年,法律系學生羅尼.李成立HSA支隊,過後以“仁慈連”(Band of Mercy)為名,將拯救範圍擴大,並採用更積極的手法,包括縱火燒實驗室、火燒撲殺海豹的船隻、襲擊實驗室等。由於手法太激進,HSA與其切割。

1974年,李與伙伴哥德曼在一次襲擊中被捕,判入獄3年。一年後,他們被假釋,李表現得更積極支持使用武力,他將“仁慈連”易名為“動物解放陣線”(ALF)。

ALF是一場持久的運動,最特別的是這場運動沒有領導人,它也不是會員制的團體。它是以動物之名,讓採取行動解放動物者廣泛應用的名稱。如今,這個源自英國的運動,已傳遍世界多個國家。任何人依循ALF準繩,在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以避免傷害任何動物(人或其他動物),拯救了動物,都可被稱為是一次動物解放陣線的行動。(馬來西亞中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