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14年前,來自越南的舞燕(化名,Vu Thanh Huyen)在21歲時離開了她的家鄉,抱著可以改變生活的希望嫁給了一名中國人。
5年後,舞燕從丈夫身上感染了愛滋病。
1996年,來自海防市水源縣立樂區的舞燕,期望這個有錢的中國人能許她一個光明的未來,她抱著美好的夢想毅然離開了家鄉到中國去。但後來她發現她的“丈夫”只是一個農夫,成天只會賭博並將她當成傭人對待,她非常震驚。
當她第一胎生了男孩時,她的夫家把孩子給帶走了。
當她第二胎生了女兒,母女倆無人照顧。
之後,她發現她從丈夫身上感染了愛滋病。她回到了越南,此後再無兒子的音訊。
舞燕只是許多悲慘故事中的其中一個婦女,她們藉著婚姻代理嫁給了外國人,希望好運降臨而從此能改變貧苦的生活。
據立樂區婦女聯盟主席Vu Thi Ngot說,過去兩年超過20名婦女帶著破碎的夢想回返越南。
根據越南統計局的統計,2005年至2008年期間,3萬2000名越南婦女嫁給了外國人,其中多數是中國人、台灣人和韓國人。
與此同時,韓國統計局的統計顯示韓國男人娶越南女人的數字,已從2001年的134人增至2005年的5822人。
據性別與發展研究中心的主任Le Thi Quy指出,想要嫁給外國人的越南女人多數來自貧窮家庭,從事農業工作或是無業者。
她說:“越南的法律不禁止異國婚姻,它可以是越南與其他國家的文化橋梁。”
越南國際移民組織(IOM)的Ho Xuan Huy表示,大多數的異國婚姻都是由代理人安排的。
Huy說:“這些代理傳達有關她們未來丈夫的錯誤訊息來誘惑越南女人,以賺取費用。”
根據IOM的報告,很多婦女被迫成為夫家的傭人,她們必須做許多粗重的工作,甚至還被毆打。
Quy表示,越南鄉下地區婦女缺乏知識,以及當局沒有適當條規管制異國婚姻,是目前急需解決的問題。
司法部法學研究院的Le Thi Hoang Thanh說,越南目前並沒有任何體制提供訊息給那些想與外國人結婚的公民。他們也沒有任何條規來保護那些選擇在丈夫國家定居的越南女人,更沒有任何協議來保護越南女人在外國的權益。
舉例來說,韓國的法令聲明,一對夫妻所共有的財產方面,並沒有明確說明家庭主婦的貢獻。
Thanh說,此外沒有任何有效的辦法制止這些非法的婚姻代理。
她補充說,婚姻支援中心已在國內的16個省及城市設立,但這些中心的經營方式還不夠有效。
Quy說,法律必須加以改善以保護婦女,使她們能享受安全又幸福的婚姻以及過著男女平等的生活。提供越南婦女更多異國婚姻訊息的運動應該加強,同時設立更多婚姻支援中心。
舞燕說:“如果我曾經被警告過,我就不會冒這個險了。”她表示還有很多想嫁給外國人的婦女也有相同的遭遇。
她說:“為了避免這些女人遭遇我和其他婦女遭遇過的事,交流是非常重要的。”
舞燕重重地嘆氣,她唯一的希望就是再見到自己的兒子,她不希望還有其他母親也經歷這樣的痛苦。(亞洲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