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瑪依市友誼館發生大火,一句“學生們不要動,讓領導先走”,使288名學童葬身火海,領導們卻全部逃出生天。16年來,遇難孩子的家長始終拿不到死亡證,官方亦一直沒有悼念活動,上訪也不獲受理。內地獨立紀錄片導演徐辛,將鏡頭對準死難學生家長與倖存傷者,聆聽他們的不平之鳴。這部長356分鐘的《克拉瑪依》紀錄片,於香港國際電影節首映,徐辛坦言拍攝這部片時,曾難受到“想過死,再也不拍紀錄片”,但他堅持舊事重提,就是希望人們永不遺忘。
徐辛用鏡頭替死者發聲
近6小時的片長,在紀錄片中十分少見。徐辛接受《明報》專訪時說,整部片投資10萬元人民幣,全是朋友贊助,“我根本沒考慮商業發行和回報。只要是想看這部片,80分鐘和6小時沒差別,而且你不會感覺有這麼久,很容易就看下去,時間再短的話我沒法表達。”影片在剛過去的週日(3月28日)播映,4月6日下午2時在香港藝術中心Agnes b.影院再播。
徐辛在2007年“12.8”紀念日開拍《克》,歷時半年訪問60個家庭,整片完整保留了13段,看似在講同一件事,但整體的情緒是漸進式,間中穿插當年火災觸目驚心的畫面。徐辛說,自己不可能完全客觀,“過去我是一個從不掉淚的人,但為這片子掉了很多次淚。像有母親講述,克拉瑪依那年總是不下雪,這事發生後就下雪了,感覺天都感應了,當時聽了特別難過”。
反思官僚問題
揭制度漏洞
剪片更讓徐辛體驗到從未有過的煎熬。“一些內容你要反覆去看,刺激會更強,那是種掏心挖肺的難受,特別不舒服,甚至就想去死。當時我說以後不想再拍紀錄片,但這個我一定要做出來。”
徐辛表示,希望影片能令大眾反思,為何這種悲劇一再發生,正如片中家長所講,對孩子的教育、場館久積隱患卻未及時處理、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所有的環節都出了漏洞。但這樣的問題到現在還沒解決,三聚氰胺是前年的事,今年出了疫苗案,還有每年都在發生的礦難,都是生命”。
政府不知拍攝
未遇阻力
片中不少受訪家長最初都有顧慮,“我不想說太多,我還要在這生活”、“小心他們抓你”,“政府說我們這批人是社會不安份子”。徐辛稱,拍攝時因跟當地政府沒任何正面接觸,所以未遇阻力,“也許不知我在拍,或不屑管我——這麼多年過去了,你拍了能怎麼樣”。可他的確擔心那些受訪家長有麻煩,故在片中隱去了所有家長的名字。“我覺得片子沒甚麼問題,我都是希望大家更好,希望這個國家更好,但是想挑毛病的人,沒毛病都能挑出毛病”。
替死者立碑
當局未兌現
談及拍此片的最大意義,徐辛說希望大家永遠記住這件事,給後世引以為戒,也是對小孩們的一個紀念。“最終我定下《克拉瑪依》這片名,實際上就是希望當你說到克拉瑪依的時候,一下子就想到這場大火。”當局曾承諾為克拉瑪依12.8大火死難者集體立碑,但未有兌現。徐辛把《克拉瑪依》最後的鏡頭,定格在粉刷成白色的友誼館遺址,死難名單一串串打出,“實際上我是給所有小童立了一個碑。”
“每張遺像代表每個生命”
在克拉瑪依市以西5公里的山腳,有座叫小西湖的墓地,克拉瑪依大火遇難的孩子,絕大部份都長眠於此。徐辛的《克拉瑪依》,就從這一個個墓地開始拍攝,每張遺像前他都停留許久。“我想表達的是,這不是幾百個死亡數字而已,它代表了每一個活生生的人和家庭。”
除了家長追憶,《克拉瑪依》呈現大量火災當日珍貴而慘烈的視像資料:火災深夜,友誼館前亂成一團,家長哭嚎震天響,孩子被武警士兵一個個拖出,有的已燒焦不成人形,還有成山的屍體,被匆忙運上車拉走,或是條條橫放在臨時停屍間……這一過程,從撕心裂肺的哭喊漸漸變成了無聲,令觀者無力感到達極限。徐辛說,他是特地消了聲,“因為我感覺下面再有聲,人就要瘋了。”
死者父母之哭訴
■“誰家生了孩子誰倒霉,頑皮的孩子沒聽命令,都逃出去了。我再也不敢教育自己的孩子要聽話、乖乖的。”
■“我就希望能給個說法,我孩子到底怎麼死的,他要是活著,也有28歲了,也該娶妻生子了,他們哪一個不是前途光明?”
■“這場大火摧毀了我的夢想,我的希望,我的家庭。我本來性格很好,但12.8後,我動不動就暴跳如雷,想討個說法,不願讓我的孩子枉死,外面人說我們是神經病,對,我們都變態,可這是誰造成的?”
■“(大火後)我領養了個娃娃,要是沒有她,我早瘋了。”
■“家醜不可外揚,國醜也一樣,為了克拉瑪依,我們忍。可是,好忍麼?”
導演:觀眾都受不了
“太殘忍了、太殘忍了!”上週日《克拉瑪依》在香港科學館首映進行還不足一半,一位老婆婆反覆呢喃著這句話,踉蹌走出放映廳。留下來的觀眾,大多也懷著同樣煎熬的心情。導演徐辛接受《明報》記者訪問時坦言:“(其實)所有人都承受不了,包括我。”
這288名遇難小童,當年只有6至14歲,若還活著,如今正是風華正茂的“80後”。15年過去,這場大火對受害家庭造成的傷痕仍未撫平,家長無不大段大段地獨白敘述,是追憶亦是情感的發泄,鮮有人能完全心平氣和回憶這件事,時而哽咽時而氣得發抖。多年來上訪無門,很多人已變得有些偏執,甚至承認“我們是神經、變態,我們也不想這樣”,教人更覺悲情。
盼給孩子一個死亡證
徐辛說,家長的要求很簡單,最希望給他們一個死亡證,“小孩就這麼消失了,戶口、身份都沒有了,好像蒸發一樣。若小孩死亡了,好,你給我一個證明,在醫院還是甚麼原因,但是沒有,好像不曾存在一樣”。發過死亡證有何難呢?徐答道:“我也不知,我覺得這點政府就非常非常愚蠢。”
人死不能復生,家長想要的,不過是一種尊重、一句道歉、一絲安慰。12.8後,很多當事家庭都離開了克拉瑪依,以免觸景生情;有人又生兒育女,從中尋求精神慰藉,卻總是忍不住想像當年孩子如今活該成家了吧;有些家庭因這創傷解體,有人壓抑成疾……他們已被社會邊緣化,大火在他們心中種下了毒瘤,時間,並不意味一切皆可淡忘。(香港明報)
| 你知道嗎?
克拉瑪依悲劇發生在1994年12月8日,為迎接新疆教委組織的“義務教育與掃盲評估驗收團”一行23人到訪,克拉瑪依市教委在友誼館舉辦專場文藝匯演,組織此市7所小學、8所中學近800名優秀學生參加,新疆教委和克市領導則坐在前排觀看,未料舞台上的幕布因燈光過熱起火。 有人喊:學生們不要動讓領導先走 有目擊者稱,起火後有人喊了聲“學生們不要動,讓領導先走”,於是市教育局領導最先逃走,工作人員亦自行逃脫,沒有組織救援和疏散人群,加上友誼館當天10個安全通道僅打開了一個,且設計為向內推開,很快便被擁擠的人群堵死,學童們逃散無門被困人間煉獄,活活燒死、窒息或被踩死。大火最後造成325人死亡,其中288人是中小學生,傷者130人,距離安全門最遠的克拉瑪依市領導全部逃脫。事後新疆司法機關審訊相關責任人,多人以玩忽職守等罪名判4至7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