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同性戀尋找代母


(印度)布萊德菲斯特(Brad Fister)來自美國,他是一名商人,也是同性戀者。抱著手上23天大的女兒阿斯頓,輕吻一下她的額頭,他臉上充滿喜悅。對他來說,能感受當爸爸的喜悅是值得的,他飛了半個世界到印度去,即是他第一次抱著女兒的地方,這裡有個女人為他生下孩子,卻也同意放棄了監護權。

近年來,商業代孕在印度蓬勃發展,很多無子女的外國夫婦,尤其是同性戀情侶都在尋找一個低消費但卻合法的途徑,以實現當父母的心願。

在美國,領養及代理的法律在各州非常多樣化,而在印度,這種服務是合法的,條規也非常鬆散,到目前為止,他們也沒有歧視性別的立場。

對菲斯特與他的伴侶麥克葛利比(Michael Griebe)來說,最重要的吸引力在於印度的代孕母親通常願意放棄小孩的監護權。

帶著女兒離開海得拉巴的南部城市之前,菲斯特告訴記者說:“我們在一年半前就想要個孩子,但問題是美國的母親都不願意放棄孩子的監護權。”

他說:“這裡一切都那麼簡單,如果我們還想要個孩子,我們會回來。”

以菲斯特精子接受試管受精(IVF)的孩子,在脫氧核糖核酸(DNA)的驗證下已取得了美國護照。

菲斯特與葛利比尋找的公司是主要在印度尋找代理母親的芝加哥代理公司Surrogacy Abroad,這家代理公司的客戶名單上有越來越多的同性戀情侶了。

經營此機構的薩姆森(Benhur Samson)表示,他目前正在處理好幾對夫婦的代理手續,“包括一些同性戀情侶”。

薩姆森在電話中告訴記者:“我很快會隨同一夥人到印度去,包括來自英國的同性戀情侶及住在香港的英國單身女子。”

Surrogacy Abroad向每對情侶征收2萬美元,包括醫療費用及付給代孕母親的8000美元。

最初的流產花了菲斯特及葛利比整4萬美元,但比起在美國的花費,這算便宜多了。在美國,多次嘗試受孕足以讓人花上超過10萬美金。

印度試管受精成功率非常高,醫生一次可以植入5個胚胎到子宮。在其他的國家如英國,他們只允許植入兩個胚胎。

根據南部城市欽奈的一家律師事務所印度代理孕母法律中心,同性情侶在國外找尋代孕母親的機會已有顯著增長。

律師事務所的合作夥伴哈里(G.R.Hari)說:“南非目前正在宣傳代孕母親之事,但印度得到最多的回響,因為這裡的手續不但簡單,比起其他國家更是便宜。”

哈里表示:“成功的代孕母親的經驗吸引了更多人到印度,而我們的機構會幫助他們解決法律問題,所以他們經常回來。”

乍看之下,印度似乎不像作為同性戀情侶代孕母親的先驅。

儘管經歷了快速的經濟與社會轉變,但很大程度上印度還是一個保守的國家,它甫於去年合法化同性戀者在雙方同意下的性關係。

傳統的禁忌意味著公開承認同性戀群體仍然佔了總人口相對小的部份。

評論家告誡,無論是給予同性戀或是異性戀的情侶,這項缺乏有效法規的代孕母親都在鼓吹貧苦的年輕印度少女“租借子宮”。

全印度基督徒協會秘書長約翰達亞(John Dayal)說:“這些活動將在哪裡終止?孕育代理在貧窮國家涉及非法人口買賣。”

委員會特別關切的是外國同性戀情侶的數字,可能在印度的試管受精診所名單上愈加提昇。

達亞說:“教會表明婚姻及生育是一件神聖的事,只適用於自然的結合,即是夫妻的結合。”

他告訴記者:“同性情侶顯然不屬於這類,他們不可能為每一個孩子提供他們所需要的正常社會與道德家庭環境。”

第一對在印度通過代孕母親獲得小孩的外國同性戀情侶是以色列人,他們於2008年5月在被喻為印度“外包孕育服務”先驅的孟買Rotunda Fertility Clinic取得代理。

經營診所的Gautam Allahbadia表示,他已經為60對外國的同性戀情侶處理了懷孕問題。(大馬mysinchew網



你知道嗎?

代孕,即是將一對不孕夫婦的精子、卵子,透過試管兒童的技術將之培養成胚胎後,移植在代孕母親的子宮裡至到孩子出世的過程。這類專門解決不孕不育的新科技,目前在國際上被廣泛應用,但鑒于倫理道德觀念,這類科技在許多國家仍未被合法化。

通過代孕的方式,孩子的遺傳基因和血緣關係皆與不孕不育方一致,與代孕母親沒有絲毫關係,此類方法稱為:試管嬰兒代孕;而人工受精代孕,則是將需求方的精子送入代孕母親的體內,在體內受精並完成懷孕全過程,但通過這類代孕方式所生出的孩子,與代孕者是有遺傳關係的。

人們通常把代替他人懷孕及生育的女性稱為代孕母親,或“代理孕母”、“代孕媽媽”,或“代母”。而代孕母親在英文則稱為“Surrogate Mother”;本文以代孕母親作為“代理孕母”的統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