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肉搜索,維護世界和平的重大責任就交給你了!”
當台灣立法院早前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讓警方以人肉搜索獲得的線索具有法律依據時,有警方人員私底下借用電影《功夫》的對白,表達執法人員的期待。
互聯網和人工搜尋結合而成的人肉搜索方式源自中國,同時在台灣地區大展神威,協助警方偵破一些案件,現今又獲得法律認同,不得不令人對這種網絡力量刮目相看。
團結力量大,尤其是互聯網上啟動人肉搜索後,透過一張相片、一段影片,或任何蛛絲馬跡,就能迅速挖掘出事情的來龍去脈和關鍵人物資料,速度之快,連警方都咋舌。
今年4月,一名台灣高中女生上載一段影片,內容是她和友人於去年12月28日踢壞新竹港南風景區橋欄的過程,此破壞公物的行為迅即引來網友指責,並將之轉貼社交網站無名小站和噗浪(Plurk),同時展開人肉搜索。
不到一個小時,這兩名高中女生的完整資料就被放到網上,警方更連夜上門偵訊她們。
另外,同樣發生在台灣的博士生李念龍虐貓致死案,在人肉搜索下,令涉案者無所遁形。
2009年2月,台大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博士班學生李念龍,疑虐殺三隻幼貓。發現貓屍者將照片放上網後,愛貓者憤怒不已,通過愛貓網友通力合作,找出許多指向李念龍的疑點。
愛貓網友主動向台大校方詢問,但校方表示李念龍否認虐殺幼貓,愛貓網友選擇報案,讓警方介入調查。
集體力量緝拿罪犯
隨後,有人提供三個月送出和領養貓兒者的資料,確認李念龍曾以不同身份、手機、網絡註冊賬號和網絡位址(IP),與送貓者聯絡並領養貓兒。
愛貓網友鎖定李念龍資料後,找出他在網上撰寫的論文和網絡位址核對,終於確認虐殺幼貓真兇為李念龍。
台灣動物保護法規定虐待動物或棄之不顧者,將受到嚴重罰款或處監,動物保育人士將資料提供給警方跟進調查,終於將李念龍入罪。法官於今年3月30日判罰他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人肉搜索一呼百應,台灣警方看準這點,將一些多時未能偵破的案件放上警方官網或面子書,透過網民集體力量緝拿罪犯,取得不錯效果。
但,由於有些案件涉及公開個人資料和隱私,擔心抵觸法律,往往令警方縛手縛腳,因此人肉搜索運用程度有限。
今年4月30日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三讀通過,賦予警方能使用人肉搜索方式作為法律證據,等於所有網友都是警方的合法線民。
台灣警方相信人肉搜索合法化,等同允許警方發佈網絡通緝令,也是全民警察和全民狗仔時代來臨,警方可省卻不少拿著照片四處找人指認的工作。
台灣開啟了人肉搜索合法化新紀元,領先其他國家和地區,同時搶下與罪犯鬥智的先機。
“全民”總動員是關鍵
人肉搜索的特點是“快、準、多”,這也是它揚名的原因!
2008年中國汶川大地震發生後,一名遼寧女生抱怨各網站以黑白呈現、電視全是災難報導、哀悼活動令她玩不成網絡遊戲,並錄制一段視頻上網表達不滿和對災民幸災樂禍。
此視頻上載不到一小時,激怒許多網友,有人發動人肉搜索,“號召13億人一起動手把她找出來”!
“人肉搜索令”發佈後,中國各網上論壇皆有轉載,以“人找人、人問人、人碰人、人擠人方式尋找當事人”。這是典型人肉搜索法。
數小時內,網友已找到這名女生網上位址和破解其QQ賬號(中國最多人使用的即時通訊系統),把她的資料全部發佈在互聯網上。
從網友發動人肉搜索到警方根據資料上門扣查這名女生,僅不到12個小時;偵察效率和速度之快,以及其準確性令人咋舌。
因此,“破案”能力強、偵察速度快,“全民”總動員就是人肉搜索的重要條件,讓人對它又敬又畏!
真相隱私拿捏要準
人肉搜索展現人性的正義和互助,但也暴露失衡的醜陋面,毫無節制挖掘和公佈他人隱私。
不斷公開人肉搜索目標的一切,像是參與一場盛宴,網友從義憤填膺到失控的人身攻擊,令人覺得人肉搜索被濫用,也像是網絡暴力!
去年5月,中國四川省南充市一名女生在塞車路上,車子不慎撞及路邊攤檔主,之後還掌摑對方,激起網民之忿並遭人肉搜索。
事件發生前,這名女生已再三要求檔主挪動檔位,避免撞及檔口,但後者認為車子可以穿過,因此並沒移動檔位。
最終,女生不小心撞倒檔主,並失去理智下車賞了對方耳光,恰巧有人拍到這一幕,把它放上當地網上論壇。
網友展開人肉搜索,將她所有資料公佈出來,包括住址、工作單位、身高、體重、學歷、電話、三圍,還有其私密半裸照!
這名女生不堪人肉搜索引發的輿論壓力,欲跳江輕生,經其父親再三規勸,才打消這個念頭。
“我打人是不對,但也不該這樣瘋狂地曝光我的隱私!”這名女生如此申訴。
女生意識到自己打人犯錯後,三次跪求原諒,甚至應現場民眾要求跪在車蓋上道歉,但被警察拉起來,這一幕並未出現在網上。
人肉搜索反映出網民的熱心,但也顯出衝動和不顧後果的一面,以及遭搜索者沒有獲得“公平報導”。
這種有欠公正的大義凜然,險些令一名女生失去寶貴生命,讓人不禁省思:需要如此赤裸裸爆出許多不相關資訊嗎?
當心成為殺人幫兇!
好心做壞事,人肉搜索成殺人案共犯!
2004年,17歲的林明在網上認識了四川的周春梅,通過網絡視頻聊天發展為戀人。
間中,兩人見過面,但一直維持遠距離戀愛,戀愛溫度維持了四年。
2008年,周春梅接到河南一所學院錄取通知書,幾經思量,終於下定決心放棄只能遠距離戀愛的林明。
林明認定周春梅之父才是令兩人分手的始作甬者,向後者索討其女兒的聯絡方式不遂,發出50條威脅短訊,依然無法獲得周春梅音訊。
他決定人肉搜索周春梅,在網上編了一個故事,指他供養周春梅讀書,後者不但不感恩,還四處散播謠言說他心懷不軌。他以一名白血病友身份,希望在生命最後一刻見一見這名女孩的心願,請求網友協助完成心願。
此文一經發佈,立即引起網友八方支援,不久就找到周春梅,而她也成為網友箭靶,網上惡毒留言層出不窮。
林明約見周春梅時,已有殺人動機,下定決心若她親口表示結束感情,就一刀殺了她。
年方20歲的周春梅就這樣死在林明刀下,事實揭開後,曾經出力搜尋的網友感嘆人肉搜索成了報復工具。
事後,網站上有關林明發動人肉搜索的貼遭清除乾淨,顯示網站主人和網友皆意識到犯下不可饒恕的錯誤。
人肉搜索等同網絡暴力?
中國網友朱光兵一度是人肉搜索支持者,他享受那種由網友一點一滴拼湊而成的信息,當“剝開”對方真面目時,內心還有一種快感。
然而,當他成為遭人肉搜索的對象後,才發現人肉搜索應用不當就是一種網絡暴力,深深傷害遭搜索者。
512汶川大地震後,想要為災區居民盡一分力的他,搶注512這個互聯網域名,希望以100萬人民幣拍賣出去,協助重建災區三所小學。
為取信於人,他公開真名、電話和公司所在,未料引來網民指責,指他趁機發災難財,還封了一個“朱搶搶”的外號。
於是他成為網民人肉搜索的對象,其家庭狀況和隱私逐一曝光,令他極為難堪。
經歷這次切身之痛,他決定成立反網絡暴力熱線電話,協助人肉搜索受害者。
他曾協助一名被人冒用照片的網友,通過發律師信方式,使原本以並不侵權為由,拒絕撤下照片的網站就範。
同時,還協助一群網友向某一網站展開集體訴訟,最終與網站達至庭外和解協議。
原則上,他不反對用人肉搜索達到反貪腐功能,但必須以不侵害個人隱私為大前提,不能以暴易暴,惟這個觀念並未獲得大多數網民認同。
人肉搜索能斬落貪官污吏,但也能使平民百姓陷於萬劫不復,在網民的保護隱私意識未達標前,法規適時介入平衡,將是制止人肉搜索變成網絡暴力的選擇。
| 你知道嗎?
人肉搜索源於中國,“貓撲網”最早使用這個詞。2001年,為讓更多網友參與協助解決各種問題,“貓撲網”特別開設人肉搜索版面,並以虛擬貨幣──MP作為獎勵,只要回答問題就有“錢”可拿。 於是,只要有人提出疑問,就有許多網友迫不及待在網上和現實生活中搜索答案,以獲得虛擬貨幣。 然而,真正興起人肉搜索風潮是在2006年,中國著名天涯論壇有人發出追查令,想要知道網絡名人“毒藥”的真實身份,經人肉搜索後,發現實為一名高官,人肉搜索方式也開始廣受關注。 自此之後,許多事件發生後,關鍵人物就有機會成為網友人肉搜索對象,外國媒體如英國BBC和美國《洛杉機時報》,也開始關注中國人肉搜索,並譯為“Human flesh search engine”和“chinese style internet man hunt”。 美國《洛杉磯時報》形容人肉搜索是“中國最有名的偵探機構,一直無情追尋獵物,讓國際刑警也黯然失色,而且全都免費。” |
(大馬中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