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回家看父母入法


(中國)“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自從修訂草案審議通過以來,“常回家看看”入法便飽受爭議,自7月1日正式施行後再次引發社會熱議。

本該由道德推動的親情與良知,如今卻要依靠法律硬性強制執行,這多少讓人心裡不舒服。但正因為有諸多兒女不贍養老人的案例在前,以法律的形式讓老人享有權利,讓兒女盡一份法律的義務,確屬不得已而為之。

請看,7月1日該法施行當日,無錫就判決了全國首例“常回家看看”精神贍養案。法官當庭宣判要求子女必須“常回家看看”,並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精神贍養,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溝通、慰藉,法律的介入只是一種手段。法院作出判決屬無奈之舉,重新建立良好的父母子女關係,讓老年人安度晚年才是最終目的。

其實,對於“常回家看看”入法的爭議本身並無太大意義,畢竟入法只是一種形式,更重要的是思考如何更快提昇全民盡孝的意識。因為對於兒女而言,必須要發自內心意識到盡孝的分量,意識到常回家看看的重大意義,才能將盡孝作為一種自然而然的感情表達,而不是憑藉有限的法律法規去鞭策制約。

在快節奏的現代生活中,我們也習慣了用電話短信等快餐式地問候父母,卻忘記常回家看看陪陪父母。只有回到父母身邊,細心陪伴、用心觀察,才能瞭解他們變老的痕跡,才知道他們最需要的是什麼樣的照顧。或許某一天,你忽然發現父母不再愛吃清脆的蔬果,卻愛吃煮的爛爛的蔬菜,家裡的廚房也不再像以前那麼乾淨。曾經強健的父母,牙齒咬不動了,也聞不到房間裡的異味,作為子女有沒有一絲愧疚,其實我們已經忽略了父母太久?